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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12日,剑河县医保局在12393医保服务热线热线接到一个工单,革东镇居民吴xx(联系电话:13984357XXX)反映“其母亲方xx(身份证号:52263019570302XXXX)患有胃肠道间质瘤(高危险度),已经进行手术切除治疗,但后期医嘱要服用‘伊马替尼’进行长期化疗。由于药物较贵,家人在剑河县医保局咨询报销事宜,县医保局回复不属于重大疾病和慢性病范畴,无法报销”问题,针对其反映情况,县医保局立即组织人员一是调取方XX的相关病历资料,查询患者住院病历,具体分析是否属于重大疾病和慢性病范畴;二是与县人民医院肿瘤科专家沟通,给予解释认定;三是联系吴XX与其电话沟通,向其说明服用“伊马替尼”不能报销的原因,知其及患者在贵阳家中后,为了进一步消除患者及家人的疑虑,4月14日早上,县医保局抽2名党员干部深入患者的女儿家中详细为其说明其母亲服用的“伊马替尼”不能报销的原因和相关政策,并给予书面回复,让患者及家人及时解开一直堵在心中的“心病”。通过沟通患者及家人对县医保局为民负责的态度给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