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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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
(2021年)
剑河县林业局
剑河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
剑河县位于贵州省东部、黔东湘西结合处,清水江下游,地处黔东南州东部,是贵州省东出两湖、南下两广的重要通道。南部、西部分别与锦屏县、台江县、三穗县接壤,全县国土总面积216530公顷,辖13个乡镇(街道),总人口28万。
根据贵州省第四次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全县林业用地面积162333.07公顷,占国土总面积的74.97%,森林覆盖率72.44%。全县林业用地按地类分:有林地面积145791.73公顷,疏林地面积590.67公顷,灌木林地面积7265.6公顷,未成林造林地面积6741.35公顷,苗圃地面积22.7公顷,迹地面积813.72公顷,宜林地面积405.15公顷。按土地权属分:国家所有林地3781.95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32%;集体经营林地158551.12公顷,占林地面积的97.67%。
剑河县是贵州省十大林业县之一,2019年全县林业产业总产值约26亿元,其中林下经济产值4.8亿元,占全县林业产值的18%。
截止2019年底,剑河县总人口约25万人,以侗族、苗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8.30%。2019年,剑河县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6.9亿元,增长7.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7.6%。城镇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3万元和1万元,达到31882元、10438万元,同比增长8.9%和11.2%。
剑河县是新阶段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8年农村户籍人口27.43万人,国家级贫困乡镇13个,建档立卡贫困村301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760户80119人,贫困发生率为25.66%。2014年以来,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攻坚克难,经过6年动态管理,截止2020年6月底,胜利通过国家检查。目前全县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49户3535人,301个贫困村全部按国家标准出列,累计减少贫困人口18411户76484人,剩余未脱贫人口1349户3635人,贫困发生率降至1.3%。
县委、县政府于2018年确立了林下经济以食用菌为“一县一业”主导产业的发展思路,统筹推进林下中药材、林蜂、林鸡等产业协调发展。截止2019年底,剑河县林下经济发展规模达到7816.1公顷,总产值达3002.5万元,其中林下种植业面积1597.1公顷,年产值1278.19万元,占42.5%;林下养殖业面积6237公顷,年产值1724.4万元,占57.5%。林产品采集利用林地面积1004.5公顷,产值130万元,占19.7%;森林景观利用林地面积10000公顷,年产值3000.00万元,占11.5%。全县林下经济发展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但总体发展势头良好,种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种养殖主导品种逐步凸显,涌现出了一些发展林下经济成功典型。
目前,剑河县林下经济产业类型主要有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4大类。
林下种植主要品种有:钩藤、黄精、白芨、大血藤、重楼、伏苓等中药材和林下仿野生种植食用菌。
林下养殖主要品种有:小香鸡、牛、羊、蜂等。
林产品采集加工主要品种有:油茶、竹笋、野生菌、木姜子等。
森林景观利用主要包括:森林旅游等。
据统计,全县参与林下经济发展的经营企业有6家、专业合作社50家、个体户915户。已初步形成“公司+合作社+基地+贫困户”、“企业+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农户”、联户、单户独立经营等模式。
剑河县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逐渐倾斜的过渡地段,境内地形起伏,山峦重叠,最低海拔420米,最高海拔1663米,由低山、丘陵、盆地、河谷组成,土壤主要以砂页岩、变质岩发育而成的黄壤、红壤和黄红壤为主,不同的地貌和土壤类型适宜发展不同的林下经济模式。
剑河县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热量充沛,适宜各类动植物的生长与繁育。全县境内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优良,发展林下经济的自然条件优越。
剑河县林业用地面积162333.07公顷,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全县森林中蕴藏着许多野生菌、野生中药材等资源。据《剑河县志》记载,剑河县天然野生中草药品种多达1000余种,如钩藤、黄精、大血藤、重楼、青钱柳、白及、仙茅、桔梗等野生资源十分丰富。
2017年以来,剑河县高度重视林业产业发展,编制完成《贵州省剑河县国家林下经济脱贫攻坚与发展试验区总体规划(2018~2025年)》,制定了《剑河县关于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实施意见》(剑党办发[2019]15号)政策,及时成立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与中国林科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签署了《关于发展林下食用菌研究助推脱贫攻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这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为全县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和方向指引。
林下经济大部分产品都是绿色、有机产品,越来越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具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产品供不应求。近年来,剑河县认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大力推进“林+菌、鸡、药、蜂”经营模式,有县域特色的主导产品包括“剑河小香鸡”、“贵耳”、“苗乡菇老头”、“剑河钩藤”等地理标志产品,林下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种养殖规模不断扩大,主导品种逐步凸显。
林下经济产业最初为林区林农零星、小规模发展,普遍存在品种多、规模小,难以形成商品优势和产业优势。同时,广大林农对林下经济产品市场预测能力不足,抵御自然灾害及市场风险能力有限,加上资金积累不易,产业发展比较保守,扩大再生产十分艰难,长期处于闲散式、精放式发展阶段。在国家相关政策推动下,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开始步入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阶段,亦因林农自主投入十分有限,难以形成大基地、大产业、大品牌。
目前,剑河县林下经济虽然取得了初步进展,涌现出少量林下经济发展典型,但绝大部分林下经济经营主体仍然处于规模小、分布散、产出低的状态,发展速度较缓慢,经济效益不显著。因此,要发展壮大林下经济,必须依托龙头企业,大力发展“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发展模式,通过健全政策、科技支撑、设置奖励、提供贷款等措施催生更多以林下经济为依托的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林下经济产业。
由于林下经济刚刚兴起,尤其是种养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缺少管理培训和技术指导,很多林农使用传统的管理方法和生产模式,管理水平较低、科技含量不高。林下经济发展中主要注重初级产品开发,深度开发力度不够,新、特、优品种不成规模。
当前,林下经济产业化水平较低,产品附加值不高,无法进行产业融合;林下经济品牌混杂,层次不一,知名度低,精品少。需严格执行产业生产标准,通过培育本地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精深加工和相关配套产业,形成种养加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链条,引导产业化经营主体做响“生态品牌”、“道地品牌”,加大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力度,打响品牌知名度。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总任务,以乡村振兴战略为总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兴林富民为目标,以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深化农村林业改革为动力,以林地林木资源为依托,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为核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和林荫空间,因地制宜、突出特色,政策扶持、强化服务,典型示范、龙头带动,组织和动员广大农户及社会各界发展林下经济,多渠道加大林下经济发展资金投入,提升林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生态改善和农民就业增收,不断扩大现代林业产业的规模、质量和效益,更好发挥林业在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1)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利用的原则。要把林下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工程紧密结合,在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推动林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统筹生态保护与农民增收,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产业发展与生态建设良性互动。
(2)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突出绿色有机特色,多元发展,合理配置生产要素,科学确定林下经济发展方向和模式,发展适合本地特点的林下经济。
(3)坚持政策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根据市场的供需要求,利用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发展林下产业,力求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联合相关部门,搞好协调,大力宣传,广泛发动,鼓励社会资本和民营企业参加进来。
(4)坚持一县多品、规模经营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充分发挥当地资源禀赋优势,综合考虑自然资源条件和资金、市场、技术等因素,以企业为依托,优化产业布局,以点带面,规模化发展,壮大特色产业,逐渐实现“一县多品”的发展格局。
(5)坚持科技支撑、优质高效的原则。加强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加大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指导力度,增强林下经济发展的科技含量,加强示范基地建设,实现优质、高产、高效。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2〕42号);
(2)《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林改发〔2012〕1204号);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1月2日);
(4)《贵州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大纲(2010~202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0年);
(5)《贵州省林业扶贫开发规划(2011~202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3年1月);
(6)《贵州省林下经济发展规划(2012~2020年)》(贵州省人民政府2017年4月);
(7)《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30号);
(8)《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省林业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5〕43号);
(9)《剑河县林业“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剑河县林业局 2016年9月);
(10)《《剑河县 2019 年林下小香鸡分散代养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剑扶领办通〔2019〕35 号);
(11)《中共剑河县委 剑河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的实施意见》(剑党发〔2019〕15号);
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
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围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利用四大工程,加快“百千万”基地建设,推动生态家禽(林下土鸡)从雏鸡自繁、商品鸡产业化养殖、成鸡屠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全产业链发展;优化林下中药材主导品种,提升中药材产量品质,促进产销对接;划定林下仿野生中药材种植、食用菌种植合理采集利用,提高钩藤、食用菌、小香鸡养殖等大棕产品采集利用率;加快森林旅游、林家乐等业态培育,全面提升综合经济效益。重点打造剑河柳川关口万亩山地高效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至2021年:林下经济产业累计利用森林面积21.95万亩以上,其中:以林药、林菌为主的林下种植2.6万亩(林药2.1万亩、林菌0.5万亩),以林鸡、林蜂为主的林下养殖2.25万亩(出栏生态鸡30万羽0.6万亩、林蜂存栏1.1万箱1.1万亩、林羊11000只0.55万亩),林产品采集加工利用面积2.1万亩,森林旅游利用森林面积15万亩。累计建成林下经济万亩示范基地1个、千亩示范基地11个、百亩示范村243个。培育林下产品加工省级龙头企业2家。全县林下经济产业综合总产值达3.93亿元。带动1.1万户4.4万人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
2021年:林下经济产业累计利用森林面积21.95万亩以上,其中:以林药、林菌为主的林下种植2.6万亩(林药2.1万亩、林菌0.5万亩),以林鸡、林蜂为主的林下养殖2.25万亩(出栏生态鸡30万羽0.6万亩、林蜂存栏1.1万箱1.1万亩、林羊11000只0.55万亩),林产品采集加工利用面积2.1万亩,森林旅游和林家乐利用森林面积15万亩。累计建成林下经济万亩示范基地1个、千亩示范基地11个、百亩示范村243个。培育林下产品加工省级龙头企业2家。全县林下经济产业综合总产值达3.93亿元。
根据剑河县林下经济资源分布和发展现状及适宜发展林下经济区域确定建设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剑河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13个乡镇(街道)和1个国有林场。
(1)中药材种植
发展规模2.1万亩,主要种植品种有钩藤、黄精、白芨、天冬、重楼等,拟重点发展钩藤、黄精主导品种。重点发展钩藤、黄精布局在革东、太拥、南哨、久仰、柳川、南加、南明、敏洞、磻溪、南寨等10乡镇。发展重楼、白芨、天冬等主要在太拥、南加、南哨、敏洞等4个乡镇。重点打造关口至久丢村一带建设万亩林下食用菌、中药材示范基地。
(2)林菌种植
发展规模0.5万亩,结合全县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利用林地大力发展食用菌种植。重点布局岑松、柳川、南加、南寨、革东、久仰6镇。
(1)林鸡养殖
发展规模30万羽(林下小香鸡30万羽),主要饲养品种为小香鸡、血毛土鸡等,采取放养、棚养相结合,重点布局太拥、南哨、久仰、柳川、革东、街道办、岑松、敏洞、南明、磻溪、南加、南寨、观么13乡镇街道办。
(2)林畜养殖
林畜养殖模式为闲散式放养、半放养模式,主要养殖品种为牛、羊,有效利用林下杂草资源,同时放养有利于强健牛、羊体质。主要布局在太拥、南哨、观么、敏洞、磻溪、南明、革东、街道办、柳川9乡镇街道办。
(3)林蜂养殖
发展目标为1.1万箱,并稳定在1万箱左右。规划养殖范围为全县12个乡镇分散式养殖,主要布局在太拥、南哨、久仰、柳川、岑松、南明、南寨、南加、敏洞、磻溪、观么11乡镇,重点打造南明桂花、观么翻滚至新民新合、太拥久仪至昂英林蜂养殖产业带。
⑴油茶果采集加工
依托全县油茶林资源,适时采集油茶果、油茶籽加工利用。油茶果采集区重点布局在磻溪、南哨、太拥、敏洞、南明等街道。
(2)野生菌采集
野生菌主要有松乳菇(枞菌、雁鹅菌)和香菇、木耳等,主要分布区为岑松、革东、太拥、南哨、久仰、面加、南寨、南明、柳川等乡镇。
(3)野生中药材采集
野生中药材主要品种有黄精、草珊瑚、百合、灵芝、重楼等,主要分布在南加、南明、久仰、南寨、敏洞、太拥、磻溪、柳川等乡镇。
(4)竹笋采集
季节性采集楠竹冬笋、春笋及小杂竹笋等,楠竹笋重点产区为南明、南哨、久仰、革东、柳川、太拥等6镇,小杂竹笋主要产区为南山哨、南寨、久仰、南明、南加、柳川、太拥、磻溪等乡镇。
(5)山苍子采集
季节性采集春夏季采集山苍子种子进行榨油,分布在南明、太拥、南哨、久仰、柳川、观么、敏洞、磻溪、南加、南寨等10个乡镇。
森林旅游与度假
依托八万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八郎国家级地质公园、国际温泉康养谷等景点,进一步丰富旅游元素与服务功能。重点布局在百里阔叶林、八万山林场、八郎、温泉小镇等。
整合资源重点打造剑河县柳川关口万亩山地高效农业示范基地,提升山地高效农业示范基地综合功能与效益。2021年底建成5000亩林下种植黑木耳、培育雏鸡20万羽林鸡养殖产业示范基地,500亩林下钩藤为主的中药材核心区,林下养蜂稳定在100箱以上。布局柳川关口、巫堆、柳利、加禾、麻鎌、基佑、久丢一带、县国有林场关口工区。
积极引导,加强指导,优化服务,大力实施林鸡、林药、林蜂等林下经济千亩示范基地,至2021年,建成林下经济千亩示范基地11个。重点布局革东、南明、南寨、太拥、久仰、柳川、敏洞7乡镇。
支持剑河在山种养公司等企业在剑河城内加快家禽(土鸡)屠宰加工、速冻冷藏及冷链物流一、二期项目建设,建成年屠宰20万羽鸡(鸭)屠宰场、0.6万平方米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及3000平方米库容冷链设施。扶持剑荣菌业公司加快推进菌棒回收加工肥料基地和贵州剑翔高科禽业有限公司,建成年孵化雏鸡150万羽种鸡繁育基地,实现菌、禽资源无害化利用。至2021年,建成集雏鸡自繁、家禽(小香鸡)屠宰、冷链物流无害化利用全产业链。
依托剑河县金钩藤产业供销合作发展有限公司收购产品扩大市场优势,结合当前中药材市场需求,进一步筛选主导品种和大棕品种,建立种苗繁育基地300亩以上,提高主推品种种苗自给能力。引导种植业与加工企业通过“定制药园”实现规模化种植、产业化发展和产销精准对接。扶持与剑河县金钩藤产业供销合作发展有限公司提供优质发展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打造成林下中药材集种植、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链。
统筹全县油茶林资源,建立种苗培育、基地建设、产品加工、市场营销一体产业发展体系,实现年加工能力1000吨以上。推进茶油加工业战略联盟,切实解决规模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大、小作枋加工毛油无商标销售难问题。引导作坊加工主体深加工企业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长效机制,合力创建产品市场营销平台,打造“剑河茶油”县域公共品牌,融入黔东南“苗侗山珍”区域公共品种。
本项目投资估算范围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森林景观利用4大项目类别。规划拟利用森林面积21.95万亩,其中:林下特色种植业利用森林面积2.6万亩、林下特色养殖业利用森林面积2.25万亩,林产品采集加工利用面积2.1万亩,森林旅游利用面积15万亩以上。
采取单位投资均衡估算法,林下中药材按亩均投入2000元、林菌亩投资19000元、林鸡投资35元/羽、林蜂投资600元/箱、林羊投资700元/只、林产品采集加工亩均投资500元、森林景观利用亩均投资1000元进行估算。
2021年投资3.223亿元.
根据林下经济发展规模及预估产值估算,2021年,全县林下经济产业产值将达到3.93亿元,其中:林下种植业产值1.92亿元,林下养殖业产值0.40亿元,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产值0.11亿元,森林景观利用产值1.5亿元。
以林下种植和养殖为主的林下经济活动能够为森林提供充足的有机肥,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使森林资源得到保护、培植和提升。发展林下经济比单一经营更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加速对森林的新陈代谢,提高林分质量,从而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推动森林可持续发展,从而实现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林下经济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林下经济能为林区农民就业提供大量机会和空间。开展林下经济活动能形成一业为主、多业并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不仅解决了农民自身增加收入的问题,而且还通过临时务工形式促进了林区农民再就业,拓宽林区农民就业门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促进林区社会稳定。
发展林下经济能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林区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劳务就业、利益分红多途增收。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县四大班子分管与联系领导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农业、自然资源、林业、工信、旅游、水务、交通、电力、科技、商务、扶贫、金融、市监等部门和乡镇(街道)负责人为成员的林下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林下经济建设中出现的困难和需要决定的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一名分管县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林业局局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具体抓好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建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召集的全县林下经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推动全县林下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林业、农业、供销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林下经济发展工作;发改、财政部门加大政策资金统筹扶持力度;扶贫部门将林下经济发展与产业扶贫开发有机结合;科技、工信等部门加强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推广应用及政策、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服务;水利、交通、电力等部门支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金融部门创新金融、信贷扶持方式;人社部门对科技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与科学评价,结果作为职称晋升与评聘依据。
有效整合财政扶贫及涉农资金扶持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建立社会投资为主、政府扶持引导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民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民联保贷款等业务,加大信贷扶持力度。探索推行农户信用评估和林权抵押贷款相结合的免评估、可循环小额信用贷款,扩大农民贷款覆盖面,并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加强对林下产业链各环节的信贷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贴息政策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对农林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主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积极申报国家贴息政策支持;农户个人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贷款,纳入县级政策性贴息范围。
按照全县林下经济发展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优先开发利用国有林场林地资源,进一步引导农民将家庭承包的林地采取经营权转让与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给企业、合作社实行规模经营,为打造林下经济区域特色生态产品品牌提供林地资源要素保障。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基础上,推进林地依法、有偿、公开、规范流转,推进林下经济向规模化、区域化、标准化发展。
鼓励和引导农民、大户、合作社、龙头企业等牵头创办覆盖林下经济各板块的产业联盟、专业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培育林下种植与养殖、林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领域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切实加强与省内外科研院所合作,引导科研成果优先支持林下经济发展。加强县乡村林下经济科技服务队伍建设,落实技术人员包保服务责任制。定期举办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培训班强化科技培训,提升林下经济发展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着力培养农民技术员,帮助农户成为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将林下经济发展工作纳入乡镇(街道)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实行月调度、季考评、年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严格管理与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