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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民社〔2020〕2号
关于发放2020年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
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费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州民函〔2013〕43号精神,按20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定量生活救助金,经县民政局审定,现发放2020年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金共计17人3400元。接此通知后,请按审定的人员名单及时通知他们到信用社领取,确保救济对象及时领到救济金。如有病故或其它特殊情况,应及时报县民政局备案注销。
附件:剑河县2020年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救济花名册。
剑民社〔2020〕2号附件:剑河县2020年1月份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定期救济花名册.xls
剑河县民政局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