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
广大考生: 根据贵州省第九届人博会的安排,结...
2021-04
田应高、谢月英名下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剑房...
202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剑民社〔2020〕64号
关于发放2020年7月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剑河县民政局 剑河县财政局 剑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和年度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剑民通〔2020〕1号)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按月发放低保资金。经村级核查、乡镇(街道)审核、县级审批,2020年7月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089户20308人,发放资金5003111元。请你们及时通知保障对象到信用社领取保障资金。同时继续加强动态管理,密切关注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的变化,坚决杜绝“富人保”、“死人保”等违规情况,坚持“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剑民社〔2020〕64号附件:剑河县2020年7月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资金发放汇总表.et
剑河县民政局 剑河县财政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