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
根据《剑河县人民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临床医师方案...
2022-08
剑河县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向...
2022-08
根据《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
剑民保〔2020〕4号
关于发放2020年4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2019年城乡低保提标方案的通知》(剑府办函〔2019〕28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经审核,2020年4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1397户3202人1363455元。请大家及时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时,按各乡镇(街道)管辖的范围,继续加强月动态管理,密切关注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的变化。坚决杜绝“富人保”、“死人保”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并将情况报送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以便审核下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
剑民保〔2020〕4号附件1:剑河县2020年4月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汇总表.xls
剑河县民政局
2020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