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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民保〔2020〕7号
关于发放2020年6月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
根据《剑河县民政局 剑河县财政局 剑河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2020年城乡低保提标和年度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剑民通〔2020〕1号)文件精神,经村级核查、乡镇审核、县级审批,2020年6月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共1563户3783人1440808元。请大家及时通知低保对象到信用社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同时,按各乡镇(街道)管辖的范围,继续加强月动态管理,密切关注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的变化。坚决杜绝“富人保”、“死人保”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坚持“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并将情况报送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以便审核下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工作。
剑民保〔2020〕7号 附件1:6月城镇低保发放资金汇总表.xlsx
剑民保〔2020〕7号 附件2:2020年6月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花名册.xlsx
剑河县民政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