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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推荐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国家税务总局剑河县税务局、剑河县消防救援大队、南哨镇南反村、久仰镇基佑村作为2022年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单位)参评对象,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4月30日;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剑河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剑河县广场路;
联系电话及邮箱:0855-5221331,jhxmzz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