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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州教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教师通[2018]75号)精神,按照《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09〕342号)精神和《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任合同》,县教育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成考核组于2021年8月前完成了对特岗教师龚丽娜同志的考核、政审工作,因其在妊娠期,体检项目“胸部X光片”和“腹部B超检查”未果,2021年9月不符合接转条件。
现该同志已完成体检所有项目,其考核、政审、体检全部合格,特将考核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即从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30日),如对公示对象有疑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教育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855-5227633(县教育科技局政工股)
0855-5227189(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附件: 附件:2021年剑河县特岗教师连续三年考核合格转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花名册.xls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