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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黔东南州教育局《关于核查民办幼儿园转普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对县辖内17所民办幼儿园进行“转普”有关情况的核查,现将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依规办园,自愿申报普惠
我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评估和申报都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发改委《关于印发贵州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扶持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黔教民办法〔2019〕91号)及《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与认定评估工作的通知》(剑教科〔2020〕51号)文件的要求进行有序实施,做到依法依规办事,根据各民办幼儿园自愿申报,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不存在强制转普,违规收费等现象。
二、举全县之力,助推民办教育发展
今年,各行各业都不同程度的受到疫情影响,我县民办幼儿园也不例外。在困难面前,政府把“帮助民办幼儿园纾困”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优先考虑普惠性民办园的发展,按照上级要求在政策、制度、防疫物资等多方面给予保障。并提倡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新冠肺炎疫情对民办幼儿园的影响,给予其特别扶持政策,帮助它们渡过难关。举全县之力,我县不存在受疫情影响民办园关停的情况。
三、工作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成效。
1.按照自愿原则,我县民办幼儿园积极申报及全面评估认定,2019年度确定3所民办园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仅按时按量完成了州级下达的普惠任务,还超额完成了州级下达的普惠率。
2.完成对全县所有民办幼儿园的全面检查评估工作。
3.做到全县民办幼儿园在疫情期间准时准点开学,没有引发任何园方、家长、社会关注的不良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县财政紧缺,对全县民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各种帮扶尚未全面落实。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