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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教育服务组、中小学、幼儿园:
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立即通知到每位教师,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请。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励耕计划
(一)资助人数及金额
资助人数17人,资助标准10000元。
(二)资助对象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含特岗教师)。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公办学校教师须在职在编在岗,民办学校教师须在职在岗;
3.教师任教时间1年以上,或与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金时间在1年以上;
4.同等困难条件下,优秀教师优先考虑资助;
5.教育局、教辅站、教管中心、教育督导室、学校工勤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教研室等人员均不在资助范围内。
(四)申请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均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由教师本人如实填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附表1)及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须至少包含以下资料:
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教师申请表。
2.教师书面申请(须真实客观反应困难原因和家庭情况)。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证明教师身份有效材料。
4.教师职称证或职称文件复印件。
5.教师聘任证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教师获奖证书。
8.家庭困难佐证材料: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灾图片资料;
(2)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困难教师须递交具有实际意义的证明材料;
(3)本人(或本人家属,家属应为配偶、子女或教师本人负有赡养责任父母)患重大疾病的困难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医院诊断书及相关医疗资料
二、幼儿教师资助项目
(一)资助人数及金额
资助人数3人,资助标准10000元。
(二)资助对象
各类普惠性幼儿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一线在园教师,重点资助因遭受自然灾害、突发事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教师。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2.公办幼儿园教师须在职在编在岗,民办幼儿园教师须在职在岗;
3.教师任教时间1年以上,或与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保金时间在1年以上。
4.同等困难条件下,优秀教师优先考虑资助。
5.保育员、工勤人员、借调外单位人员不在资助范围内。
(四)申请材料
符合相关要求的幼儿教师均可向所在幼儿园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由本人如实填写“中央彩票公益金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2)及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材料须至少包含以下资料: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幼儿教师资助项目申请表。
2.书面申请。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或教师身份有效印证材料。
4.教师职称证或职称文件复印件。
5.教师聘任证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6.身份证复印件。
7.教师获奖证书。
8.家庭困难佐证材料:
(1)家庭遭受自然灾害的困难幼儿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受灾图片资料;
(2)家庭遭遇突发事故的困难教师须递交具有实际意义的证明材料;
(3)本人(或本人家属,家属应为:配偶、子女或教师本人负有赡养责任父母)患重大疾病的困难幼儿教师须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疗部门出具的医院诊断书和相关医疗资料。
三、上交时间及地点
请9月24日前报教育和科技局资助中心,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吴茜、彭清萍,联系电话:0855--5227869。
剑河县教育和科技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