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
广大考生: 根据贵州省第九届人博会的安排,结...
2021-04
田应高、谢月英名下的《不动产权证》:证号为剑房...
202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剑府办函〔2020〕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剑河县2020年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2日
剑河县2020年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粮食安全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0年稳定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0〕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充分认识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粮食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紧紧围绕确保粮食安全目标,坚持“稳定面积、优化结构、主攻单产、增加总产”方针,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推动良种、良机、良法、良田深度融合,提高粮食生产农机化、科技化、标准化水平,全力以赴促进粮食稳定生产。
二、目标任务
2020 年,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0.8万亩以上,其中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1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7万吨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完善基础设施。落实藏粮于地战略,以坝区、50亩以上集中连片耕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机耕道等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1万亩,为稳定提升粮食产能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各乡镇〔街道〕)
(二)提高粮食生产技术。落实藏粮于技战略,聚焦主要粮食作物,提高育种能力,加快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及良种推广,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大力推广“稻+”绿色生产模式,扩大优质稻种植面积,优质稻种植面积占水稻总种植面积达60%以上。大力推进农机艺结合,稳步提升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水稻生产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5%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技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
(三)扶持推动粮食生产。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要求,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加大耕地保护补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稳定。(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四)科学开展防灾减灾。结合今年气候变化情况,因地制宜制定农业自然灾害、重大病虫害防治方案,健全完善防灾抗灾应急预案,突出抓好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提前储备好防控物资。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按照“扩面、增品、提标”要求,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同时,结合我县特色优势产业,创立特色农业保险,提高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气象局、县金融办、县财保公司,各乡镇〔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务、气象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职尽责,围绕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时间表、任务单,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主要时段、重要节点、重点项目和相关责任人,要定期调度分析研判形势,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全县粮食生产任务不折不扣完成。
(二)创新体制机制。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引导农民流转土地,引进培育龙头企业,扶持合作社、种粮大户发展粮食生产。鼓励组建农村专业化服务队,开展机种、机收、病虫害防治、代耕代管等社会化服务,抢抓农时加快耕种进度,实现满栽满种。
(三)强化工作调度。严格实行粮食生产调度机制,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粮食生产实行“周”调度,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调度并汇总后报州农业农村局和县人民政府,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四)严格督查考核。将粮食生产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任务落实不明、工作推进不力的,视情况进行通报、约谈及追责问责。
附件
剑河县2020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名 称 | 粮食 | 其中:水稻 | ||||||||||||||||
面积(万亩) | 产量(万吨) | 面积(万亩) | 产量(万吨) | |||||||||||||||
南加镇 | 2.02 | 0.6 | 1.06 | 0.43 | ||||||||||||||
南寨镇 | 1.98 | 0.59 | 1.05 | 0.42 | ||||||||||||||
太拥镇 | 1.94 | 0.58 | 1.05 | 0.42 | ||||||||||||||
南哨镇 | 1.56 | 0.47 | 0.85 | 0.35 | ||||||||||||||
柳川镇 | 2.04 | 0.6 | 1.07 | 0.44 | ||||||||||||||
久仰镇 | 1.44 | 0.4 | 0.81 | 0.33 | ||||||||||||||
南明镇 | 1.99 | 0.59 | 1.06 | 0.44 | ||||||||||||||
磻溪镇 | 2.03 | 0.6 | 1.05 | 0.42 | ||||||||||||||
敏洞乡 | 1.14 | 0.34 | 0.61 | 0.25 | ||||||||||||||
观么镇 | 1.03 | 0.3 | 0.53 | 0.22 | ||||||||||||||
革东镇 | 1.71 | 0.51 | 0.83 | 0.34 | ||||||||||||||
岑松镇 | 1.8 | 0.54 | 0.81 | 0.33 | ||||||||||||||
仰阿莎街道 | 0.18 | 0.05 | 0.03 | 0.02 | ||||||||||||||
合 计 | 20.86 | 6.17 | 10.81 | 4.41 | ||||||||||||||
政策解读:http://www.jhx.gov.cn/zwgk/xxgkml/jcgk/zcjd/202011/t20201102_648298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