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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办函〔2021〕27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剑河县南甲水库
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太拥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剑河县南甲水库是全省“县县有中型水库”项目之一,项目于2017年开工。该水库因涉及自然保护区,林地、用地等前期手续办理较慢,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未能如期下闸蓄水,被列入省委常委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为进一步加快南甲水库项目建设,确保2022年底前完成下闸蓄水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剑河县南甲水库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 长:肖金城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龙国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吴苏屏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生态移民局局长
成 员:吴高峰 县政府办主任、县金融办主任
谢善勤 县委办副主任、县生态移民局常务副局长
杨 胜 县政府办正科长级督查专员
罗国强 县政府办正科级干部
孙德锦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 昊 县水务局局长
杨 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杨秀勇 县司法局局长
邰纲敏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陶承刚 县林业局局长
伍新桃 县信访局局长
纪宽芝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仁灯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广学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蒋宏荣 县供电局总经理
杨 鹏 太拥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信访及政策宣传、社会维稳、要素保障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龙国金
副组长:杨 胜、罗国强、杨 昊、谢善勤、杨 鹏
成 员:从县政府办、县水务局、县生态移民局、太拥镇人民政府抽调
职 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传达学习上级决策部署和参与重大事项分析研判,组织、协调移民搬迁和项目建设等工作;督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加快建设进度和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工作组解决南甲水库建设工作中的具体困难问题。
(二)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组
组 长:吴苏屏
副组长:谢善勤、杨 昊、杨 鹏
成 员:从县生态移民局、县水务局、太拥镇人民政府抽调
职 责:负责加大移民政策和补偿标准宣传力度,并做好群众解释说明工作;负责落实指标的核查,填发移民实物补偿手册和做好资金兑现工作;负责搬迁安置协议及补偿协议签订等工作;做好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中有关问题和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信访及政策宣传组
组 长:杨秀勇
副组长:伍新桃、吴光付
成 员:从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太拥镇人民政府抽调
职 责:负责编制移民宣传政策提纲,并加大现行移民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做好移民群众的解惑释疑工作;负责水库建设过程中的信访工作,及时对库区移民反映意见进行收集,畅通信访渠道,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协助做好征地拆迁及移民搬迁安置等工作。
(四)安全维稳组
组 长:刘仁灯
副组长:孙德锦、吴光付
成 员:从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及太拥镇派出所抽调
职 责:负责水库建设过程中的维稳工作,加强对水库建设所需爆破物资监管,制定维稳方案和“处突”预案;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调处,参与处置重大群众性事件和突发事件。
(五)要素保障组
组 长:杨 昊
副组长:陶承刚、纪宽芝、杨胜、杨广学、蒋宏荣、吴光付
成 员:从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局抽调
职 责:县林业局负责南甲水库涉及自然保护区等林地手续办理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南甲水库用地手续、涉及地灾认定等工作;县财政局负责筹集资金归还水库建设中央投资基金;县发展改革局、县水务局负责向上积极申报项目资金,用于南甲水库建设;县供电局负责南甲水库项目用电保障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主动担当、认真履职。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严格按照水库建设推进计划和质量安全要求,及时完善好相关手续和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早日建成投入使用。未列入成员单位的部门,要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和做好相关工作。
(二)明确责任、加快进度。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具体措施,明确专人负责,加快南甲水库建设。
(三)加强沟通、狠抓落实。各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针对水库建设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要及时反馈、互相沟通,确保建设任务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对因工作中不履职尽责,影响项目实施安全、质量和进度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