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三方共管”机制,筑牢特困供养经费监管防线
针对特困供养经费监管难点,县民政局主动作为,牵头搭建由民政部门、银行、养老运营公司共同参与的经费监管平台。三方签订《剑河县养老机构特困供养经费账户共管协议》,清晰界定各自权责,民政部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审核把关;银行提供账户管理服务,进行支付审查;运营公司负责具体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由此,构建起“民政监管、银行把关、机构执行”的职责清晰、运转高效地闭环管理体系。自2026年1月机制运行以来,已累计规范拨付经费52万元,惠及集中供养特困人员420人次,未发生任何违规使用情况。
建立“微信报备”机制,筑牢特困人员食品安全防线
为切实改善集中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质量,县民政局积极探索,建立了“每日报备+实时监督”的工作机制,创建微信工作群,各机构每日通过微信群实时报备每餐伙食情况。同时需结合实际,充分考虑老年人营养需求,科学编排每周菜谱,并严格对照执行,确保膳食合理、搭配均衡。在此基础上,县民政局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责任,要求各机构严格把控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等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关,确保入口食品来源可溯、安全可控。通过将菜谱精细化管理与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管有机结合,县民政局不仅实现了对养老机构伙食情况的实时掌握,更有效保障了特困供养对象的饮食安全与营养健康,切实提升了在院老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他们吃得安全、吃得营养、吃得舒心。
实行“责任包保”机制,筑牢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防线
县民政局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建立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包保责任制,明确由民政、消防部门双方领导干部同时包保养老机构,实行“二对一”责任绑定。消防救援部门包保人主要担任技术包保,重点指导开展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技术指导。双方包保责任人围绕灾害风险研判、应急准备排查、预警预防、灾情报告处置等关键环节,逐一细化职责。通过压实包保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提升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水平,全力保障老年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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