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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新培、潘继东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第一次退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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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审理的潘新培、潘继东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于2024年4月7日判决生效,并于2024年4月17日移送执行。目前已执行到部分案款,拟向本案集资参与人予以第一次退赔。现将此次退赔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赔时间:自2024年7月9日上午9:30起

二、退赔金额及比例:本次退赔金额为1562.20万元,退赔比例为1.22%。

三、退赔方式:集资参与人通过点击“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公众号中的司法公开栏目,选择“汇川法院微执行”,输入案件识别码413001后,即可登记个人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种退赔方式。此项工作由中国建设银行遵义市分行协助完成。

方式一: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需在系统中登记接收退赔案款银行账户,退赔案款以转账方式汇入该银行账户;

方式二:选择开立银行定期存单方式的,退赔案款需在50元以上,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前往本市三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任一建行遵义市分行网点进行信息登记,并在5个工作日后到指定网点(建行遵义市人民路支行、建行遵义市上海路支行)领取存单。

具体流程见操作手册。对于登录有困难的人员,可自行到本市三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任一建行网点,由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851-28669956(服务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14:00-17:00)因集资参与人数较多,若遇线路拥挤,请耐心等待。

退款人员名单.et

法院涉众案款管理平台操作手册.docx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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