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省、州、县相关决策部署,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殡葬、养老、社会救助领域问题线索。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征集范围
(一)殡葬服务领域突出问题
1.殡葬领域官商勾结和党员、公职人员在殡葬工作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截留挪用、利益输送等行为。
2.殡葬服务机构虚增项目、拆分项目和价格高、乱收费,以及公益性墓地建设不足、违规改变管理属性和经营性公墓价格虚高等问题。
3.殡葬移风易俗方面存在大操大办、薄养厚葬、铺张浪费、人情攀比、封建迷信等陈规陋习。
(二)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
1.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方面。养老资金发放和管理不规范、不透明、不公开,应发未发、应停未停,骗取套取高龄补贴等问题。
2.养老机构服务监管方面。养老机构侵占挪用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管理不规范、服务质量差,消防和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等问题;
3.老年人权益保护方面。以养老名义非法集资、诈骗,药品保健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三)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
1.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方面。符合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条件未及时纳入保障问题;死亡人员超期仍领取低保金、特困供养金问题;特困人员重复享受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问题;异地重复享受低保问题;“一卡通”代持代管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
2.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方面。城乡低保金和特困供养金超月发放、不足额发放、上账未成功等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55-5369402
举报信箱:jhmzj@126.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剑河县县府路16号
邮政编码:556400
受理单位:剑河县民政局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问题线索。
四、事项说明
1.问题线索举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客观真实,不得蓄意捏造、造谣诽谤,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的,将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2.问题线索需明确被举报对象、发生时间、具体问题及相
关疑点信息,相关证据材料一并提交,并注明联系方式。
3.县民政局将对举报人、举报内容等资料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内容认真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剑河县民政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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