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关于剑河县管道天然气试行价格的公告
字号:


广大燃气用户:

2025年12月31日,我县已顺利实现开通管道天然气,鉴于项目建设成本资料、全周期运营数据尚未完整收集,目前暂不具备核定正式配气价格的条件,因我县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暂时尚未正式制定出台,为充分满足广大居民群众和企业用气需求,规范销售价格管理,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执行管道天然气试行价格,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行期限

2026年2月1日至2026年8月1日。

二、销售价格

1.居民(含非盈利性单位)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3元/立方米;

2.经营性天然气销售价格为:5元/立方米;

3.工业性天然气销售价格为:5元/立方米。

三、价格执行要求

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加价,不得在价格外收取任何未经批准的费用。

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居民价格执行。

本次试行区域为:清江幸福里小区、滨江花园小区、江北豪庭小区、清江金府小区,其他区域将陆续开放。

特此公告。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