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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城关第七小学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招生入学和转学预登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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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家长: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合法权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及有关中小学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将县城关第七小学20262027学年度第一学期招生入学和转学预登记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入学和转学登记范围

仰阿莎西大道北面以稿午路为界线往西,仰阿莎西大道南面以公路局为界点往西,以新怡小区路为界线往西,包括馨怡社区(未来城、绿源小区、盛世豪庭、清江华府、清江金府、清江贵府、杨梅山小区、新怡小区)、仰阿莎街道交洗村、北桥安置区、交喜安置区、大稿午村和小稿午村混住区(七小后面)户籍学生、革东镇前进村、养门村;同时接收以上区域住户申请转入就读二至六年级学生。

二、招生入学登记对象

1.一年级: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二至六年级:本片区申请转入就读二至六年级的学生。

三、预登记时间

2026年727日——2026年731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14:00—17:30)。

四、登记地点

剑河县教育局(剑河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

五、招生入学登记条件

符合上述招生范围内第1类至第9类就读顺序的适龄儿童(详见附件)。

六、招生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并根据就读类别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

七、其他事项

家长需签署报名诚信承诺书;登记时需按就读类别顺序进行学位安排,若学位不足则按类别顺序统筹调剂。

咨询电话:田老师13765522731、姜老师15185795444、邰老师13885567605

附件: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就读安排顺序及提供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剑河县城关七小

2026年7月22日

附件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就读安排顺序及提供入学登记所需材料

1类:具有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划片区域常住户籍家庭(含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户和生态移民搬迁户的适龄儿童,提供家庭户口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单位工作安排或文件、县生态移民局或移民社区证明材料。

2类:实际居住地在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划片范围内(暂未办理常住户籍)的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子女,提供家庭户口簿、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等材料。

3类:在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购买合法房产户的子女,提供家庭户口簿、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4类:在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具有合法自建房户的子女,提供家庭户口簿、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或县生态移民局等部门出具的土地证、建设许可证、移民安置通知等材料。

5类:父母在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经商户的子女,提供家庭户口簿、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工商营业执照。

6类:在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购买无不动产权房户的子女,提供家庭户口簿、房屋购买合同。

7类: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家庭户口簿、用人单位一年以上务工证明。

8类:在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投亲靠友监护的子女,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需在城区就读的,提供家庭户口簿、监护委托书及监护人具备的相应就读证明材料。

9类:在城关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内租房户子女,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需在城区有空余学位学校就读的,提供家庭户口簿、房屋租赁合同。

10类:除以上9类外,其余的归为第10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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