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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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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等“行霸”“市霸”类传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二)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经营者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网络曝光、恶意差评以及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向经营者施压,索要赔偿。

(三)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消费;采取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或服务。

(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市场监管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五)其他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问题。

二、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来电、来访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一)剑河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855-5222207;地址: 剑河县团结路8号,县政府大楼三楼。

(二)剑河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0855-5229300;地址:剑河县仰阿莎西大道29号森林公安局二楼。

(三)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12315、0855-5221315;地址:贵州省剑河县仰阿莎东大道3号。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违法主体名称、事发时间、具体地点等信息及相关有效证据,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2.鼓励实名举报。收到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3.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提供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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