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市场流通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等“行霸”“市霸”类传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二)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经营者存在经营瑕疵为由,假借消费维权、侵权索赔等名义,通过投诉、举报、诉讼、网络曝光、恶意差评以及滥用行政救济权利等方式向经营者施压,索要赔偿。
(三)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虚构低价、夸大效果等方式诱骗消费者消费;采取中断服务、限制离店、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迫消费者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或服务。
(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市场监管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五)其他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问题。
二、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来电、来访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一)剑河县扫黑办
举报电话:0855-5222207;地址: 剑河县团结路8号,县政府大楼三楼。
(二)剑河县公安局
举报电话:110、0855-5229300;地址:剑河县仰阿莎西大道29号森林公安局二楼。
(三)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举报电话:12315、0855-5221315;地址:贵州省剑河县仰阿莎东大道3号。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违法主体名称、事发时间、具体地点等信息及相关有效证据,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2.鼓励实名举报。收到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3.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安全。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提供市场监管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安全稳定、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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