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自然资源部门的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自然资源领域良好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征集范围
(一)自然资源领域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等“砂霸”“矿霸”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二)非法采矿、盗采砂石、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征地拆迁、违法占地、不动产登记等领域实施的强迫交易、暴力威胁、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
(四)违法占用、破坏自然资源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五)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自然资源管理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六)其他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行业乱象问题。
二、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等方式举报。来电、来访接待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一)剑河县扫黑办举报电话:0855-5222207;地址: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县府路8号。
(二)剑河县公安局举报电话:110(24小时受理)、0855-5229300;地址:剑河县仰阿莎西大道29号。
(三)剑河县自然资源局举报电话:0855-5221143;地址:剑河县仰阿莎街道团结路7号。
三、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当如实提供违法主体名称、事发时间、具体地点等信息及相关有效证据,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二)鼓励实名举报。收到涉嫌黑恶势力犯罪线索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三)自然资源部门将对举报人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处理。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踊跃提供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剑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