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单位职责

柳川镇人民政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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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保障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决议在辖区内的贯彻执行。

(二)负责对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统筹、协调、服务工作。

(三)负责党在辖区内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基层党组织及其党员的教育管理。

(五)负责指导辖区内具备条件的各类非公经济、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工作,不断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

(六)组织领导辖区内的广大党员干部职工为街道服务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七)领导、支持并保证辖区内自治组织、群团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依法行使职权,共同参与街道的服务与建设。

(八)全面领导辖区内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法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行。

(九)指导村(社区)依法自治,组织协调辖区内各单位、群众参与支持街道共驻共建。

(十)为辖区内各单位、群众提供政务和社会服务。

(十一)积极配合、协调县直各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内的行政与管理事务,负责县直各职能部门派驻人员的协调和管理。

(十二)负责辖区内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维护辖区稳定。

(十三)发动辖区内的各单位、群众积极参与街道建设。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