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柳川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jhx.gov.cn/zwgk/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柳川镇人民政府位联系(地址:剑河县柳川镇街上 ,邮编:556400 ,电话:0855—523000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柳川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推动我镇计划工作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一)主动公开。
一是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情况。我镇在日常工作中,注意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业务审查和保密审查,2020年全年未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
二是通过政府网站、统一平台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以来我镇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镇政府政务公开栏、镇政府政务中心服务指南等主动公开各种信息53条,其中:柳川镇概况1条;单位职责1条;领导之窗4条;机构设置1条;政策文件1条;工作动态11条;柳川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1条;履职依据1条;政策落实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惠民政策明白卡1条;权责清单1条;发展规划1条;财政资金1条;合医管理1条;文化服务2条;农业服务1条;林业管理1条;社会事务1条;经济发展2条;国土资源2条;社会保障1条;安全生产1条;乡镇建设3条;柳川镇公共企事业单位6条;其中机构职能4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5件,其他47条,通过主动公开,时时更新我镇工作动态,方便群众了解我镇的工作和职能,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柳川镇未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1. 把握重点,全面推进。今年以来我镇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程度,加大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牢牢把好六个重点环节:一是要求政策性、管理性文件、规章、规定等要及时公示;二是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采购等行政行为的程序和结果要公示;三是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在决策前及时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四是健全完整的公示途径;五是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六是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上级要求成立便民服务中心,目前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退役军人事务站、科宣中心、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林业站、社会事务办等。
2.加强审查,适时公开。每季度认真梳理公开目录,严格执行季度公开制度,公开前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对内容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及时规范,接受群众的监督。我镇对政务公开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全部通过上墙、上栏、上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公开发布,并结合实际,补充调整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监督保障。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镇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党政办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党政办公室,进一步强化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各站所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纵到底、横到边;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打牢我镇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我镇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务公开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了《柳川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审核制度》、《柳川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依法申请公开制度》、《柳川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使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1 |
2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5 |
-1 |
2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3 |
+1 |
0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主要问题
1、镇政府日常工作繁杂,负责信息公开的信息员往往身兼数职,难免会出现信息公开不及时以及把关不够精准的情况,同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
2、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认识不够,不能积极主动参与进来。
3、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离上级部门的要求还有差距,发布的信息数量和质量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的建设,提升专职信息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效率,同时注意培养兼职信息员。
2、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职能,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
3、加大学习培训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基本规范等培训,全面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氛围,引导群众主动关心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参与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柳川镇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