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名称:剑河县敏洞乡人民政府
主要负责人:杨国娣
单位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敏洞乡街上
(2)办公电话:0855-5190010
(3)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传真号码:0855-5190010
(5)电子邮箱:(无)
(6)通信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剑河县敏洞乡街上
(7)邮政编码:556402
三、内设机构:
(1)党政府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处理党政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
负责人:彭绍林
联系电话:0855-5190010
(2)计生办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宣传计划生育的政策法规;做好统计工作,按规定真实、准确、无误地做好各类数据的统计。
负责人:杨绍华
联系电话:0855-5190010
(3)平安办
主要职责:从事辖区内信访维稳工作。
负责人:龙承刚
联系电话:0855-5190010
(4)纪委办
主要职责:协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和申诉,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
负责人:张春萍
联系电话:0855-5190010
(5)人大办
主要职责:协助研究制定并实施人大代表年度工作计划;筹备召开乡人民代表大会,按程序做好补选代表和代表资格初审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的工作报告、决定、决议等文件的起草工作; 督促政府办理代表提出的议案、批评、意见和建议;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检查和调查等活动;
负责人:刘沂灵
联系电话:0855-5190010
(6)社会事务办
主要职责:认真落实优抚政策,及时发放全乡优抚对象的抚恤金,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协调全乡救灾工作,核查并报告灾情,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计划,开展减灾合作。
负责人:杨叶香
联系电话:0855-5190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