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周承相
职务:南加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书记、县监委派出南加镇监察办公室主任(兼)
领导分工
主持镇纪检监察工作,分管纪律检查、党风廉政建设、民生监督等方面工作,包保联系久依村、柳基村。负责所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
周承相同志,男,1991年4月出生,侗族,贵州剑河人,大学本科学历。2015年9月参加工作,2017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中共南加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办: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55-522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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