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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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加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发布时间: 2024-04-19 11:29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着力消减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着力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全面补齐消防安全短板弱项,精准落实火灾防控工作措施,从本质上、源头上巩固和提升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和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全面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整治目标

聚焦当前制约全镇消防安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着力抓基层打基础固根本,不断完善消防安全制度机制,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规范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强化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积极应对新的风险挑战,切实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的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消防安全治理向事前预防转型。通过三年时间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整改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夯实镇村消防安全基础。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火灾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火灾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切实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和“火烧连营”事故,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1.加强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严格履行《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黔东南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黔东南州推进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农村消防条例》,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对镇消防工作的组织领导。配合推进《剑河县“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剑河县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年)》,建立镇、村两级领导干部消防工作责任清单并推动落实;完善约谈和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对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火灾事故多发的村两委或有关部门实施约谈,对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亡人火灾或有影响火灾的予以严肃追责,严格按照《关于严肃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追究的通知》(黔东南党办通〔2015〕3号)和《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的通知》(黔东南党办通〔2016〕45号)对消防工作进行事前、事中、事后责任追究。优化高质量绩效考核消防安全内容,推动解决消防安全重大问题。

2.规范行业部门监管履职。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制定消防安全监管事项清单,明确对行业系统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内容、重点和程序,会同应急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业务培训,提升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能力水平。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出风险提示函、工作建议书。基础教育办、社会事务办、科宣中心等部门每年推树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2024年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2025年围绕规划、建设、使用等环节建立高层自建房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3.督促社会单位和家庭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对照重点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和检查指引开展自查自改,健全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化机制。应急站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分批组织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学习培训,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全面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指导社会单位建立责权清晰、制度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做到责任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社会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至少开展1次检查,并向应急站和主管部门报告情况。推行卫生院、学校等火灾高风险单位聘请或配备专业消防技术人员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充分发挥行业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和教育引导作用,认真履行家庭火灾事故防范相关工作职责,通过严格监督执法、广泛宣传教育培训、全面落实群防群治等措施着力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面夯实家庭火灾防控主体责任。

4.强化消防力量建设。积极贯彻落实《贵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的指导意见》《黔东南州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开展消防工作站达标创建活动,完善人员配备和经费、装备保障;规范消防工作站日常运行,按照赋权或委托,开展消防监督执法;依托《黔东南州镇乡村“防、灭、宣”工作手册》开展基层网格员、专职消防队员消防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基层监管质效。将消防安全纳入镇综合(便民)服务机构平台以及村(社区)综合服务站点建设,整合到基层综合网格管理和指挥平台中,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从本质上、源头上提升村级和集镇消防安全风险防范能力。

(二)持续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5.提高排查整治精准性。各村(社区)、各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找准最不放心区域、最薄弱环节、最突出问题,专题研究部署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旅游旺季和火灾多发季节消防安全工作,做到精准施策、科学防范。镇应急站、村建中心、科宣中心、消防站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研判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新建筑形式可能带来的消防安全风险,及时修订相关技术地方标准。镇、村两级领导干部每年要开展一次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提示社会单位、告知村居民群众采取防范措施。

6.聚焦重点领域场所。紧盯高层自建房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消防设施损坏、占堵生命通道等突出问题;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紧盯群租房、连片村寨等“旧区域”,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安全意识不强等突出问题;紧盯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重点排查督改责任不落实、防范措施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7.提升监管执法质效。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持续推进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燃气消防安全和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紧盯易导致火灾发生、致使人员伤亡以及造成火灾危害蔓延扩大的问题隐患,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及时告知镇人民政府研究解决。对单位未开展自查或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火灾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严格按照《黔东南州消防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要求,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别是要加大事前涉嫌消防安全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前移关口、形成震慑。应急站要优化“双随机”监督检查,对火灾多发的行业领域和隐患严重的单位场所提高抽查比例,积极运用联合执法小分队、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火灾风险隐患排查质量。每年组织村级安监员开展一次全员培训,新到安监员至少进行一周的岗前业务培训,切实提升消防监督执法队伍能力素质。

(三)加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8.严格源头治理。各村(社区)、各部门要统筹发展与安全,将消防安全纳入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消防安全布局等要求,并同步推进实施。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关口,杜绝先天性消防安全隐患。严格按照《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贵州省城乡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租住管理办法(试行)》两个规范性文件,严格控制自建房层数、面积,将消防安全纳入建设审批、验收内容,编制自建房建设通用图集,自建房改作生产经营使用必须经结构安全和消防安全鉴定合格。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消防水源建设等工程治理,因地制宜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和安全充电设施,不断改善城乡接合部、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背街小巷消防安全条件。各村(社区)、各部门要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等违法行为。2024年,要按照在镇远镇古城区召开的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现场会模式,对电动自行车治理经验进行全县推广。

9.强化整治措施。完善政府对重大火灾隐患督办、销案制度,定期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综合运用行业督办、公布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推动整改。应急站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逐级约谈,签订整改承诺书,落实整改责任。同时,指导保险企业积极探索建立火灾公众责任险与消防安全服务相结合的运营模式,鼓励火灾风险高、承担灾后补偿和赔付能力低的场所和企业购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10.发动舆论监督。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媒介,每年适时组织曝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布单位名称、公示具体问题,跟踪报道整改进程,强力推动隐患整改。健全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消防安全领域“吹哨人”制度,拓展举报渠道,完善奖励措施,发动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11.深化信用监管。应急站将逾期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抄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由市场监管部门将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严格倒查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存在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录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联合科宣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作为信用评定、项目审批、星级评定的重要依据。强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行业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依法实行行业退出、永久禁入。

(四)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

12.补齐农村消防安全短板。按照《剑河县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攻坚行动(2023—2025年)》,争取相关项目经费,分年度推进全镇50户以上木质建筑连片村寨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鼓励木质建筑集中的村寨探索配备公益电工,定期开展入户检查。引导村居两委将火灾防范内容纳入村规民约,重点村寨成立防火安全小组,推行“十户联防”、轮值互查、安全提醒和联动灭火等措施。利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全镇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的常高压给水管网建设和农户电气线路改造,全面完成A级旅游景区和50户及以上木质连片村寨电工的配置。

13.加强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将消防安全纳入自建房管理内容,加强对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场所的监管,将生产经营和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改造纳入民生实事,加快推进重大以上火灾风险自建房整改。重点整治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平衡车及其蓄电池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每层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自建房、屋顶承重构件和楼板为可燃材料的自建房、建筑层数为4层及以上的自建房,疏散楼梯少于2部,首层安全出口少于2个;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用于租住的自建房内设置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的冷库、设置液氨制冷剂的冷库,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自建房设置居住场所等问题隐患。2024年底前,基本摸清经营性自建房底数;2025年底前,完成全镇重大以上火灾风险自建房消防安全改造。

14.提升景区消防安全水平。针对镇江红色旅游村,镇、村两级要研究制定出台景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要求,严格生产经营场所进场、装修、经营各环节消防安全管理,加强用电隐患综合治理,强化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严禁违规使用丙烷、醇基燃料、生物质燃油等工业燃料;严禁民宿违规超层、超规模经营;严禁将电表箱、配电箱、电气线路违规安装在可燃物上;严禁违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饰装修,严禁在门窗上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严禁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严格按照《黔东南A级景区民宿(客栈)、酒店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黔东南州A级景区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引导经营业主实施消防安全改造。

15.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应急站、专职消防队要严厉打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组织村建中心、科宣中心、辖区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常态化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优化停车场资源管理,逐步解决停车难题。2025年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障碍物基本清除,2026年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情况明显改善。

16.逐步提高科技防控水平。依托贵州政务云体系架构,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推广应用智慧用电、智慧水务、燃气泄漏监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术,通过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加强数据融合和系统应用,强化火灾风险分析研判、早期识别和监测预警。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对初起火灾的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2024年完成各类感知数据汇聚,2025年基本建成智慧化火灾防控体系。在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旅游村寨、民宿等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器、独立感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到2026年老旧场所早期报警和灭火装置安装比例显著提升。

(五)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

17.强化行业培训。三年内,人社办、应急站、消防站、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加分局等部门重点组织开展电气焊作业安全培训,严格持证上岗,规范施工管理,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村建中心、消防站、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加分局等部门重点开展燃气安全培训,普及燃气安全常识,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供电所、应急站、消防站等部门重点开展电气安全培训,规范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电气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其他重点行业部门采取“N+消防”模式开展各自分管领域消防安全培训。2024年镇应急站会同各相关部门,组织学校幼儿园、民族宗教场所负责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镇行业部门开展消防管理人员培训,为行业部门培育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提升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

(六)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8.普及安全常识。依托辖区危化企业、社区、寄宿制学校、农村连片村寨、高层自建房分类打造2个试点,助推“五进”消防宣传。持续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宣传活动。发动基层力量和消防志愿者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提升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加大“灭真火、出真水、面对面”培训力度。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消防站面向社会公众开放。

19.强化警示教育。秉承监督执法和宣教培训并重的理念,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围绕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法治意识。凡辖区发生较大亡人火灾,属地要及时制作案例警示图文通告和主题突出、易于传播的《火灾案例警示片》,查摆问题、剖析教训,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发挥好“应急演练消防宣传日”的作用,每月组织各村居开展“四个一”活动,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采取院坝会等形式开展警示宣传,开展“灭真火、出真水、面对面”消防培训。

20.培树先进典型。深化全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119消防奖评选等活动,每年培养一批消防安全领域技能人才,发展一批热心消防、服务社会的志愿者。积极推动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给予消防公益事业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建立完善消防志愿者登记、培训机制,壮大消防志愿者队伍,创新志愿活动形式,将优秀消防志愿者个人和集体纳入119消防奖评选范围。

四、进度安排

从2024年3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年3月底前)。编制印发南加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在3月底之前制定实施方案,对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进行安排。3月29日前将方案及部署情况报镇应急站。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各村(社区)、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数据库,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9月)。动态更新重大火灾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防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年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消防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村(社区)、各部门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镇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应急站、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部门分管领导要定期组织研究消防安全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部门、跨领域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消防安全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镇应急站、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规范并建立镇、村两级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按程序报上级消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将消防安全、消防教育培训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
    (二)加强责任落实。镇应急站统筹做好全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镇应急站负责制定并实施辖区的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镇应急站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围绕各自行业领域的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分别制定下发本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其中:基础教育办牵头负责校园消防安全,社会事务办牵头负责养老服务、福利等机构消防安全,村建中心牵头负责自建房、群租房、大跨度建(构)筑物消防安全,科宣中心牵头负责文化旅游场所、文博单位消防安全,卫生院牵头负责医疗卫生及托育机构消防安全,应急站牵头负责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消防安全,消防站牵头负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行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黔东南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的工作职责进行落实。
    (三)加强安全投入。强化消防安全相关工作投入,合理安排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等相关经费,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聚焦制约消防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消防安全水平。

(四)完善法规制度。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消防安全综合能力。要加快推进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修订,聚焦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消防安全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积极培育发展消防安全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要积极推动制定完善消防安全地方性法规标准,因地制宜加强消防安全法制化建设。

(五)强化考核巡查。镇应急站将把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点,拉开考核梯次并如实向镇委、镇政府报告,将考核结果作为村两委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优化考核巡查方式方法,将“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作为消防安全督查长效机制,建立完善消防督办交办制度,对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不力等突出问题及时约谈、通报、曝光。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分级建立健全考核巡查、督导督办、责任倒查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