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加镇2025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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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加镇2025年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5-01-02 10:00 字体:[]


为进一步巩固教育保障成果,持续常态化开展控极保学工作,形成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全镇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台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乡村振兴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标本兼治、治本为主”的控辍工作方针,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目标责任制和“七长”负责制,加大学校管理力度,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等途径,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生不失学辍学,努力促进教育公平,提高人口素质。

二、目标任务

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以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和“三级联动”防护网络工作机制为抓手,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为重点,全镇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一个不能少;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或落实送教上门一个不能少。按照省定“动态清零”的要求,年内不出现新增失学辍学学生,实现“零存量、零增量、提质量”,确保适龄少年儿童“一个不少、一个不漏”百分之百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三、组织保障 

为切实扎实有序推进工作,成立南加镇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晓东  镇党委书记

        胡学坤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黄良吉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杨义辽  镇党委副书记

        潘仁山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杨通亮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杨秀景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龙光仙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承相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龙仲坤  镇党政办负责人

            杨光兰  南加基础教育办公室主任

            杨佐星  南加派出所所长
                龙剑平  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员
                李国英  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员

            龙  宇  南加司法所负责人
                陈礼钦  镇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龙  伟  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加分局局长
                潘承豪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  路  镇妇联、团委负责人
                陈传红  南加小学校长

       各驻村工作队队长、村(社区)两委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开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研究、解决控辍保学的具体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镇基础教育办,由龙光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光兰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杨光兰同志负责日常具体办公。

四、工作任务

(一)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

每年2月份及8月份作为控辍保学宣传月,通过家访、村寨校园广播、告学生家长书、短信、微信以及在村公开宣传栏和学校附近书写、张贴、悬挂控辍保学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以及我县出台的“一办法两通告”和教育理念、知识价值的宣传。要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引导,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成才观,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责任单位:科宣中心、各村(社区)两委、各乡村振兴队、各学校)

(二)做好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入学情况统计。

各村(社区)两委及乡村振兴工作队组织网格员填写《剑河县2025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入学情况登记表》和《剑河县2025年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辍学情况登记表》,由驻村干部和网格员汇总所在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入学情况及失学辍学情况,交由镇基教办汇总统计我镇建档立卡户学生入学,以便准确掌握全镇建档立卡脱贫户子女入学、辍学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完成义务教育保障任务。(责任单位:各村(社区)两委、各乡村振兴队)

(三)做好未成年学生早婚早育防治工作。

各村(社区)两委及乡村振兴工作队、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要按照《关于印发<剑河县早婚早育突出社会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平安办〔2019〕1号)精神,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未成年学生早婚早育防治工作,认真排查,做到早发现、早规劝、早解除,凡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坚决依法打击。坚决遏制未成年学生早婚早育,防止因婚因育辍学。(责任单位:政法委、南加镇派出所、镇基教办、镇司法所、镇卫生院、各村(社区)两委、各乡村振兴队)

(四)加强辍学监测,做好劝返工作。

1.摸排底数,全面掌握最新的辍学情况。以小村为单位,从2024年12月人口信息系统中导出6一1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名册,以该名册为母本,逐村核实,全面摸清失学辍学学生底数。各村组织帮扶干部、第一书记、村组干部,对照名单逐村逐户一一排查,电话访谈等方式,明确学生去向,形成我镇辍学学生名册。由镇基教办将各村名册汇总,形成本镇辍学学生总册。(责任单位:镇基教办、各村(社区)两委、各乡村振兴队)

2.科学管理,建立辍学动态监测台账。镇基教办把每年春季学期开学作为重点核查时段。建立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切实做到“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镇基教办、派出所要建立学籍系统和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机制,及时发现未入学及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责任单位:镇基教办、镇派出所、各学校)

3.共享信息,落实辍学报告制度。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在春季学期开学后5日内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开学后7日内向镇政府报告。对未到校注册就读的,要列出清单,及时查清去向。对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就学的,要及时对接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就学手续。对转学的,应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完善转学手续。对上学期间连续超过3天无故未到校的学生,要通过家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并做好学生及监护人的思想工作;对连续超过3天去向不明的学生,要建档造册,分别报送镇基教办和镇政府,由镇政府协调派出所、村委会(社区)进行查找,查清去向和就读情况,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账。非户籍学生流失辍学的,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向学生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并将学生电子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配合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责任单位:镇基教办、镇派出所、各村(社区)两委、各乡村振兴队、各学校)

4.全面动员,建立劝返复学机制。以小村为具体劝返动员单元,实行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第一书记全面落实驻村干部、村干部深入存在辍学风险和辍学的学生家中开展动员入学和劝返复学工作。按照镇基教办人员包村,学校校长包校,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的机制,深入学生家中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坚决杜绝出现辍学增量。(责任单位:镇基教办、各村(社区)两委、各乡村振兴队、各学校)

 5.综合施策,依法规范开展劝返。各村(社区)两委及乡村振兴工作队要根据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认真研究分析学生的失学辍学原因,督促家长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按照县人民政府下发的《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办法(试行)》《关于保障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通告》和县人民法院等六部门下发的《关于敦促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生返校就读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由镇人民政府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督促其依法送辍学学生按时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责任单位:镇司法所、镇派出所、各村(社区)两委、各乡村振兴队、各学校)

(五)多措并举,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

1.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尤其是中心学校要加强对农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努力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尤其是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量,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高度重视手机游戏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危害,学校要制订相应规章制度,动员学生家长支持配合,防止中小学生沉迷手机游戏,严禁中小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校园吸引力。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及时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消除其辍学念头。同时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校园欺凌、暴力及早婚早育问题。(责任单位:镇基教办、各学校)

 2.提高教育质量,强化教学控辍。广大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业和心理辅导,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采取积极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帮助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学生取得进步,让学生体验成功的喜悦,真正让“困难生”留得住、学得进、有所得,遏制学生“因厌学而辍学”的倾向。一是通过教师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业务水乎和工作能力,在教学常规的各个环节、育人的艺术上下功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二是积极进行课堂教学改革,推行先进的教学模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以优质的教学质量吸引学生。三是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大力倡导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不得挖苦、讽刺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四是对返校就读学生,强化关爱保障措施。学校要建立一对一的关爱帮扶机制,针对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给予个性化辅导,切实增强他们学习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责任单位:镇基教办、各学校)

 3.关爱贫困学生,加强扶贫控辍。认真落实“两免一补”“营养午餐”等学生资助政策,建立有效的助学机制,严禁乱收费,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切实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进一步落实全镇各单位精准扶贫帮扶干部包户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脱贫户子女不辍学。对联系户家中有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的,帮扶干部要做好动员记录,经两次动员后仍不返校的,及时上报镇政府,由镇政府再次组织人员入户动员其返校。(责任单位:镇基教办、各村(社区)两委、各乡村振兴队、各学校)

4.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工作。要将保障留守儿童接受教育作为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协同关爱保护体系,落实关爱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师生结对帮扶,引导外出务工家长以各种方式关心留守儿童,协助学校加强留守儿童教育,支持、推动学校对学习和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特殊帮扶,努力化解留守儿童成长中遇到的困难,避免留守儿童因亲情缺失、学习困难而辍学。(责任单位:镇基教办、镇社会事务办、各学校)

5.做好残疾适龄儿童入学安置工作。对经检测和鉴定适合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到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以残疾儿童少年学习跟不上、管理困难等理由拒收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残疾程度较重,不适合到校随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按要求建立学籍,采取送教上门或远程送教等形式开展义务教育。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优先予以资助。(责任单位:镇基教办、镇残联、镇社会事务办、镇扶贫办、各学校)

6.分类施教,确保“一个不少”。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失学辍学儿童少年原则上都应劝返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个别因特殊原因难以正常在校就读的学生,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控辍保学劝返复学工作指南二十条》(黔教办函〔2019〕649号)精神,学籍录入中小学生学籍系统正常保留和滚动,可采取普职融合、远程教育、送教上门等方式开展教学。这部分“特殊学生”是确保全镇适龄少年儿童“一个不少、一个不漏”百分之百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关键和难点,镇基教办及相关学校要精心组织,就学籍管理、教学方法、教学内容等方面建立制度,认真开展教学,确保教学质量。对这部分学生要进行特别备案,为其建立个人学习档案,做好详细的教学记录,同时应有一定的在校集中强化学习时间,并接受学校测试。(责任单位:镇基教办、各学校)

(六)强化部门联动,筑牢控辍保学“防护网”。

镇纪委、镇人社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加分局、镇财政所、镇卫生院等部门及镇妇联、镇团委、镇工会等群团组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全镇控辍保学工作,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作用,合力筑牢控辍保学防护网。

四、责任要求

教育保障专班将组成专项督查组,对各村(社区)两委及乡村振兴工作队、学校开展“双线”专项督查,重点督查责任落实、工作开展、台账资料收集等内容。对第一次督查不达标的村(社区)两委及乡村振兴工作队和学校,将责令限期整改,经整改后第二次督查仍不达标的,将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同时,将加大处罚力度。对于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推诿扯皮,造成学生流失、辍学,影响乡村振兴教育保障工作大局的各村(社区)两委及乡村振兴工作队和学校,将上报镇纪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在督查中发现各村(社区)两委及乡村振兴工作队、学校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时进行工作指导,协助解决,并总结出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好经验好做法,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