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1123743 | 成文日期 | 2025-08-13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8-13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剑河县南明镇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机制 |
为有效防范未成年人溺亡突出问题,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不断构建完善的防护、监管与宣传教育体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合力,切实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建立南明镇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
一、组织机构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统筹推进防范未成年人溺水专项行动,特成立南明镇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机制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班 长:龙志来 镇党委书记
杨义炎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班长:杨荣森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潘年忠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罗国良 镇党委委员、人民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吴珍桃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彭茂洪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婷婷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谢文杰 南明派出所所长
成 员:邱江林 镇党政办负责人
王成铭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龙昭炳 南明司法所所长
龙家让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开宇 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梁厚冰 镇平安法治办主任
姜学军 镇教育基础办负责人
龙妍竹 镇平安法治办副主任(妇联)
潘 语 镇平安法治办副主任(宣传)
周 湉 镇公共事务管理办主任
杨佐林 南明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杨明轲 南明派出所民警
吴天平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员
吴开明 镇党务政务中心工作员
王绪林 镇专职消防队队长
王 迪 镇专职消防队队员
杨仁明 镇专职消防队队员
杨仁华 南明派出所辅警
潘仁培 南明派出所辅警
各村[社区]驻村干部,支书、主任
工作机制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潘年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国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龙家让、姜学军、梁厚冰、龙妍竹、梁开宇等同志负责专班日常工作。专班人员变动,由对应职务人员承担相应的职责,不再另行发文。工作机制专班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由南明镇人民政府代章。此项工作结束后,该专班自然撤销。
二、工作措施
(一)推进全段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1.加强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片、每日提醒、周末提示、假期提防、校园广播、知识讲座、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在暑假放假离校前开设专门的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课,全覆盖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加强暑假期间家长教育,督促家长和监护人落实离校期间监护责任,构建从学校到家庭的监管链条。(牵头人员:姜学军;牵头部门:镇教育基础办;责任部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平安办、南明派出所、南明司法所、各村[社区])
2.加强警示教育。用好传统媒体、新媒体,通过推送短信、微信、短视频等方式,告诫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防溺水方面的教育管理,推动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防溺水工作。(牵头人员:潘语;牵头部门:镇党政办;责任部门:镇基础教育办、平安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南明派出所、各村[社区])
3.加强安全宣传。组织采取结对子、家庭探访、委托照护等方式,对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孤儿、残疾人儿童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宣传;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作用,广泛发动村“两委”、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发挥儿童团、妇联、妇女主任等作用,做好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的安全提醒和关爱帮扶,定期开展走访,加强对监护人的防溺水宣传教育指导,提高其监护意识和能力。(牵头人员:龙妍竹;牵头部门:镇平安法治办(妇联);责任部门:镇社会公共事务办、综治中心、南明派出所、司法所)
(二)开展排查整治,消除风险隐患
4.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辖区河流、水库、山塘等涉水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摸清权属主体,水域深浅和警示标志设置、救援设施配备等情况,全面评估风险等级,按照权属主体和河长负责制要求,做好清单式、分类化管理和督导。督促指导各责任主体落实隐患整治和安全管理措施。(牵头人员:龙家让;牵头部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5.开展农村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农村地区鱼塘、农田灌溉渠道等水域安全管理及日常巡查,规范农田灌溉区、养殖水域警示标志设置,逐一建档立卡,明确管理责任。(牵头人员:王成铭;牵头部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6.开展重点人群排查和引导。对镇内未成年人进行全面了解,精准识别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有“野泳”行为的学生等防溺水工作重点人群,与各村[社区]形成联动,做好引导管控工作。(牵头人员:梁厚冰;牵头单位:镇平安法治办;责任部门:镇教育基础办、综治中心、负责妇联工作同志、各村[社区])
7.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加强对农村自用船等水运交通区域的安全管理,设置明显的防溺水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开展水上交通安全联合执法行动,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牵头人员:梁开宇;牵头部门: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8.开展建筑工地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采矿、取土、采石等场所以及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督促业主和施工单位及时采取回填等防护措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牵头人员:杨佐林、吴天平;牵头部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南明自然资源所)
(三)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防范能力
9.完善警示防护设施。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在水库、山塘、鱼塘、农田灌溉渠道、重点河段等危险水域周边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在农村河段因地制宜设置亲水区域,配备必要的救生人员及设施。(牵头人员:龙家让;牵头部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部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0.完善监控设施。结合实施“雪亮工程”“天网工程”等智能化设施设备,推进涉险水域立体化安全防控体系,确保重点水域全覆盖,提升对涉险行为的识别防控能力;进一步完善水库雨水情监测设施,在重点水域安装智能监控喊话设备,实时掌控辖区内水域状况。(牵头人员:梁厚冰;牵头部门:南明派出所;责任单位:镇平安法治办、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11.配齐救生设施。对必要区域配备救生圈、竹竿、安全绳等应急救生设备,并加强日常管理,对损坏或遗失的救援设备及时进行补充。(牵头人员:龙家让;牵头部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12.强化社区服务保障。充分利用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设施,满足未成年人学习娱乐需要,减少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情况。(牵头人员:吴开明;牵头部门: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四)加强巡查防护,压实监管责任
13.加强日常巡查。建立依托民警、干部、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网格员组成的镇级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巡查防控队伍,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制度,加强各类水域日常巡护,加大重点时段、重要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劝阻未成年人在危险水域游泳、嬉戏等行为。加强重点涉水时段警示,在学生野外游泳行为多发时段,强化告诫提醒、喇叭宣传等安全提示工作。(牵头人员:谢文杰、梁厚冰;牵头部门:南明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办;责任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五)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应急处置
14.完善快速出警机制。加强协调联动,在接警后第一时间组织警力、消防力量赶赴现场处置,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同救援。(牵头人员:谢文杰、王绪林;牵头部门:南明派出所、镇专职消防队;责任部门:各村[社区])
15.完善快速处置机制。加强救援力量队伍建设,镇村两级分别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分工。在入夏、汛期、暑假等重点时段提升响应级别,常态化组织开展救援演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确保一旦发生溺水事故能够第一时间科学施救,尽最大努力搜救、抢救失联人员和受伤人员。(牵头人员:梁开宇;牵头部门: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责任单位:镇平安办、南明派出所、南明卫生院、镇专职消防队、各村[社区])
三、工作步骤
(一)即日起到9月秋季开学前,在全镇打一场暑期防范未成年人溺水攻坚战,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确保暑期南明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事故零发生。
(二)以后每年按照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
1.隐患排查及整改完善阶段(每年3月—4月)。全面排查各隐患点,特别是结合历年溺水事件发生情况,研判重点防范区域,以重点防范区域隐患排查为重点,形成风险隐患点清单。紧盯防溺水安全教育、宣传引导、应急救援、救助保护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2.重点巡查防控阶段(每年5月—9月)。组织对重点水域开展定期日常巡查,尤其在高温、节假日等溺水事故高发时段,加密巡查频次。
3.总结巩固阶段(每年10月)。认真分析未成年人溺水事故的事发规律,总结原因教训,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进一步完善防溺水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制度
(一)工作机制专班定期召开机制专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即日起至9月秋季开学前,每月召开1次,由机制专班班长或副班长组织召开,研究部署预防未成年人溺水工作。遇有紧急或重要事项,及时组织召开会议。
(二)工作机制专班办公室(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工作的统筹指导和调度,在每年5月至9月秋季开学前,每周分析防溺水工作情况,每月研判防溺水安全形势,重要事项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每周向镇党委、镇政府领导同志报送信息专报,每半月将工作情况通报给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机制专班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工作机制会议决定事项,主动向工作机制会议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作机制办公室开展好各项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工作人员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每年5月至9月秋季开学前每周向工作机制办公室报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开展防溺水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制定本村[社区]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责任,推进防溺水工作落地落实。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牵头落实水域看护责任,镇教育基础办要牵头落实教育引导责任,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要强化抓落实,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干部、网格员等开展巡逻看护、教育引导等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要全力保障防溺水工作经费,确保警示标识设置防护设施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所需资金。鼓励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物资,支持防溺水公益事业。
(三)强化监督检查。镇工作机制专班办公室(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会同镇平安法治办、镇教育基础办、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南明派出所、南明司法所、妇联等部门组成专项检查组,要对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防溺水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因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造成影响的,特别是在同一区域连续发生2起溺亡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