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哨镇党政办公室
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
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两委”、乡村振兴工作队:
根据县减灾办《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剑减办〔2023〕2号)文件工作部署,进一步抓好我镇2023-2024年度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工作,充分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过节,请各村(社区)工作队倒排工期抓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抓紧调查摸底,认真组织冬春救助需求评估
一是各村(社区)工作队要抓紧组织对受灾群众冬春救助需求进行调查摸底,深入了解受灾群众存在的困难和具体需求。二是各村(社区)工作队要组织全面摸排,做到受灾村组和受灾农户全覆盖,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少一户一人。三是各村(社区)工作队要积极主动加强对汇总数据进行会商,共同分析研判冬春期间灾害形势,研究确定冬春救助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注重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客观反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冬春期间受灾群众救助需求。
二、加强工作调度,按时上报材料和报表
各村(社区)工作队要强力推进和落实冬春救助各项任务,并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和报表。一是以17个小村为单位,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需救助对象,9月26日前报送《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附件1)和《最新补贴发放模板》(附件2)至镇应急管理站。二是按照“户报、村评(核)、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需救助对象,收齐救助申请及审核纸质材料(附件3)于10月31日前把材料报送至镇应急管理站,待上级资金下拨到位,由县应急局立即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资金支付到农户个人账户。三是各村(社区)工作队在此轮工作完成后又有新增需冬春救助对象的,请及时收集材料补充上报。(镇应急管理站联系人:万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