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剑河县南寨镇人民政府
负责人:孙万胜
联系电话:0855-5070003,
传真:0855-5070204,
邮箱:jhnz003@126.com;
通信地址:贵州省剑河县南寨镇人民政府
邮政编码:55640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根据《关于印发〈南寨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剑党办发(2011)71号)等文件精神,剑河县南寨镇人民政府为乡科级单位。
二、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上级行政机关的决议、命令及同级党委的决定,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2.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和上级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3.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并执行财政预算;
4.管理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行政工作;
5.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人身、民主、财产等合法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6.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南寨镇政府设5个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杨文明
联系电话:0855-5070059,传真:0855-5070204
工作职责:负责生要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对外接待联络、固定资产管理、应急值守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信息公开、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资福利、离退休干部管理和编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对派驻机构相关人员的任免、调动等提出意见。承担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黄佐香
联系电话:0855-5070059,传真:0855-5070204
工作职责: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具体工作;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做好村(居),以及机关和所属单位等党建工作;承担意识形态和精神文明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等相关工作;承担工青妇等群团工作;负责村(居)党组织换届工作。承担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吴巧云
联系电话:0855-5070003
工作职责:负责落实就业促进、社会保障、低保、社会救助、社会优抚、养老、助残等各项民生政策和措施;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以及农村宅基地管理、监督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林地权属、林地使用、林森资源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拥军优属、老年人权益保障、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保障等相关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具体工作;负责辖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群众性卫生活动和精神卫生等相关工作;协助开展社会捐助工作;组织协调和配合做好学前教育、家庭教育、义务教育实施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全民健身工作,协助开展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建设,协调指导社科普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承担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杨秀英
联系电话:0855-5070003
工作职责:承担制定并落实经济发展规划,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产业项目指导服务工作;承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负担管理的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农村财务审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和专项调查工作;承担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化、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这辖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等相关工作;负责区域内工业、商业和服务业发展及招商引资的规划、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承担镇党委、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与司法所联合办公,加挂“信访维稳工作中心”牌子)
负责人:姜再相
联系电话:0855-5070003
工作职责:承担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协助开展流动人口管理、防范邪教和反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基层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及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村(居)戒毒及人民调解等工作;负责辖区防灾减灾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统筹推进基层自治工作,负责村(居)委员会建设,指导其开展工作;组织收集村(居)群众需求,推进党政群共商共治相关工作;负责培育、指导、监督村(居)社会组织日常管理工作。承担镇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下属事业机构及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南寨镇人民政府下设事业机构8个。
(一)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范华林
联系电话:0855-5070003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种植、畜牧养殖、农机推广、农业综合开发、农科教结合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扶贫开发、乡镇企业等方面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科技人员进行课题研究,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与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按照中央和省、州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政策,调节农村经济中的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组织农村科技人才培训;依法组织协调对种子、农药、兽药、饲料、肥料、农业机械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人:吴万杭
联系电话:0855-5070003
工作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负责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承担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维权,发布职业技能培训、招工和求职信息,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登记工作;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调解劳动争议等工作;开展城镇居民就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扶持创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救灾救济工作;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捐赠款物的接收、运送工作;负责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科技宣教文化信息服务中心
负责人:龙光宝
联系电话:0855-5070003
工作职责: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艰苦奋斗和形势任务的教育;利用文艺形式、文化阵地和远程教育设施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帮助村委会建立、健全文化室,并组织辅导文化室及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文艺体育活动,大力培养文艺骨干。充分利用文化站设施,开展各种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搜集整理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文物管理工作;协助政府和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工作;协助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抓好义务教育工作;宣传好政治、经济、生产生活的重大事件,积极完成宣传报道任务和广播电视的工程安装、设备维护、信号传输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人:曾昕悦
联系电话:0855-5070003
工作职责:负责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组织审查工作;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初审,负责提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初审意见;负责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所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的核实、放线、验线工作;农村农民住宅竣工后的备案工作;负责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负责管理各项建筑活动和施工许可,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管工作;指导供水、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燃气、园林绿化、环境卫生设施等建设工作;指导住宅建设,承担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委托代办的房地产登记工作;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的初审和村镇建筑工匠管理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档案管理及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站(现已合并到南寨镇卫生院)
负责人:杨欢
联系电话:0855-5070017
工作职责:负责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生殖保健、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的科普宣传指导、教育培训、服务咨询等工作;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施行避孕节育手术。组织开展上环、取环、人流、引产、放取皮埋等各项计划生育手术并做好术后的咨询、随访及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的诊断治疗及管理工作;深入基层进行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检查,为广大育龄妇女落实节育避孕措施,提供优质服务和生殖保健咨询服务,指导做好孕前管理工作;开展优生优育、遗传与优生的技术咨询工作,并协助有关方面对病残儿童进行鉴定;指导育龄群众落实有效的避孕措施,做好避孕药具的管理和发放,提供避孕药具并开展避孕药具使用的咨询服务和副反应的治疗;参加计划生育新技术推广、科研课题的研究。配合国家计生委实施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及与计划生育有关的生殖保健技术服务;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工作。认真做好流动育龄人口的计划生育保健检查、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开展计划生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避孕节育随访服务与监测工程、生殖道感染综合防治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男性生殖健康工程等系列服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管理站
负责人:王通荣
联系电话:0855-5070003
工作职责: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时汇报有关情况,定期分析当地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监督、指导所辖村、社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安监员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达标考核,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受理、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根据委托权限,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和“三同时”执行情况。
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按规定报告、统计、分析当地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林业站
负责人:苏烈勇
联系电话:0855-5070003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并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配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等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负责指导、监督辖区内林木采伐工作,做好林木采伐设计,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查处授权范围内的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集体林场和民营林场;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完成党委、政府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所
负责人:龙安霆
联系电话:0855-5070116
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编制预算内、预算外资金预决算方案;多渠道开辟财源,抓好企事业单位上缴税款、各项基金(资金)征管工作;切实做好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征收管理工作;加大预算外资金管理力度,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使其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对预算外资金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监督;负责机关公有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定期盘点核实,避免公有(集体)资产的流失;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及其人员进行管理、辅导培训,协助管理好企业会计工作;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