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南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的通知

关于印发《南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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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24-1196804 成文日期 2024-08-27
文号 发布时间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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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印发《南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根据《剑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剑消委办通〔2024〕5号),现将《南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南寨镇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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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寨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维护全镇消防安全稳定,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在全镇范围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消防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全州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 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要点》工作要求,构建火灾防控体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遏制亡人火灾,坚决杜绝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增强火灾防控能力。各职能部门做好对行业监管单位的日常掌控,督促相关单位开展火灾风险自评自查自改。各村(社区)干部和网格员积极培训,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掌握常见火灾风险、隐患的辨识和整改,提升基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消防宣传质量。消防站、应急站要督促各村(社区)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重点和建筑消防设施测试、使用方法,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消防培训、演练,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服务水平。供电部门要将木质房屋连片村寨、“鳏寡孤独”重点人群纳入用电质量监控服务重点,向电力用户发放用电安全提示,依法指导用户消除用电安全隐患。要加大家电产品以旧换新宣传力度,鼓励群众更换老旧家电,降低电气火灾风险。村建中心要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按规定上门为用户开展用气安全检查指导服务,宣传安全用气常识,指导用户整改用气安全隐患。
   (二)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对群众安全用火用电常识缺乏、逃生自救能力弱、报警不及时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播放火灾警示教育片、消防公益广告,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疏散逃生常识。应急站要指导村(社区)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督促各村(社区)按照“十个一”要求落实消防安全家庭主体责任,充分利用“村村通”大喇叭、鸣锣喊寨、应急广播等方式深入村寨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积极落实消防宣传“进家庭”。发动基层力量和消防志愿者针对“老、幼、病、弱”群体,开展进门入户结对帮扶,提升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加大“灭真火、出真水、面对面”培训力度,持续开展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宣传活动。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向群众宣传普及辨识假冒伪劣电器产品的常识。
   (三)加强特殊重点人群消防安全监护。应急站、消防站要督促指导各学校、幼儿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好逃生疏散演练,举办灭火实操课,提升师生逃生自救、扑救初期火灾和会报警能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通过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要运用好“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工作机制,发动村(社区)组织网格员、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大走访,面对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紧盯留守老人、儿童、妇女和孤寡、智残障等特殊人群和“1+N、2+N”结构家庭,逐一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人实施管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责任,通过结对帮扶、十户联防、邻里间敲门问候等多种形式,加强重点人群消防安全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为重点人群家庭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
   (四)加大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派出所、应急站、消防站、村建中心等要加大对辖区小场所和经营性自建房开展排查,集中整治用于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居住区域与生产、经营区域未完全防火分隔;夹层违规住人;外窗、疏散走道安装防盗网、广告牌、铁栅栏;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在室内公共区域、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或房间内停放、充电,室外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及其设置的雨棚与建筑外窗、安全出口直接相邻等突出隐患问题;督促经营业主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感烟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完成 2024 年度自建房消防安全改造。派出所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加强对“九小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
   (五)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专项行动。按照《全州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方案》工作要求,清理消防车通道上障碍物,清理楼道内杂物,及时劝告居民不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室内停放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派出所、应急站、消防站、村建中心等要常态化清理影响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和消防救援窗口的违章搭建构筑物、摊位、铁桩、水泥墩、架空管线、户外广告牌、灯箱等固定障碍物和占道停放车辆,并实施标识化规范化管理。加强停车场规划、建设,优化停车场资源管理,逐步解决停车难题。其他各相关部门要发动本行业系统单位场所开展自查自改,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通过组织观看消防安全警示片《莫让防盗窗变成夺命窗》,引导群众在家庭防盗窗上开设紧急逃生口。
   (六)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加强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不少于4人值班备勤制度,配齐必要的灭火救援装备。加强对专职消防队、村寨志愿消防队、单位微型消防站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快反出动、设施装备操作、人员疏散营救等训练演练,完善联勤联训、调度指挥、联合处置等机制,实现同步调派,做到快速响应,不断提高“打早”“灭小”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抓好村民住宅火灾防控,始终紧盯重点风险领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强化指挥调度,发动基层力量。围绕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木质连片建筑景区等重点领域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全面化解火灾风险。对行动范围内的单位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引导自查自改与鼓励隐患举报相结合、组织集中攻坚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销案的全过程监督及管理。
   (二)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消防站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指导各部门切实查清隐患、找准问题、落实火灾防控精准治理工作措施,提升工作质效。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统筹推进,确保整治成效。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将运用督办、约谈等方式压实消防安全整治责任。专项整治期间,对于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