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摘编

剑河县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摘编

发布时间: 2023-05-05 11:47 字体:[]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托养补助

政策内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执行低保对象“分类施保”政策。其中,困难残疾人中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0%发放生活补贴;困难残疾人中的其他残疾人按照每人每月7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90元,托养补助为每人每年50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人每月70元。

申报流程:残疾人申领两项补贴补助需由本人自愿向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残联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时须提供如下材料:《黔东南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核表》或《黔东南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核表》、《黔东南州重度残疾人托养补助申请审核表》;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低保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圆梦大学 励志成才”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项目

政策内容:具有剑河县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加当年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残疾大学新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参加单招单考并被普通高等院校、特殊教育高等院校录取的全日制残疾大学新生(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新生,每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资助。

申报流程: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于8月底前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贵州省残疾大学新生阳光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如下材料:残疾学生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学生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学生当年大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阳光助残•启梦希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

政策内容:具有剑河县户籍的特困供养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防贫监测对象家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在省内具有学前教育资质的机构(含全日制特教学校学前班、全日制普通幼儿园、全日制特殊幼儿园)中接受教育的残疾儿童(包括新入校或园,已在校或园)。年龄原则上3-6岁,自闭症和智力残疾儿童年龄可适当放宽。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残疾儿童,每名儿童每年给予3000元的资助。

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前残疾儿童家庭向所在学前教育机构提供相关申请资料,由所在学前教育机构于每年,7月15日前向所辖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据实填写《贵州省“阳光助残·启梦希望”残疾儿童学前教育资助登记表》,并提供如下资料:学前残疾儿童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前残疾儿童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特困供养家庭、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防贫监测对象家庭相关印证材料;学前残疾儿童就读机构学前教育资质证明;学前残疾儿童就读机构对公账户。

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创建残疾人乡村振兴产业基地

政策内容:安置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农村经济实体(包括从事种植业、农产品加工销售等产业的农村产业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可创建残疾人乡村振兴产业基地。        

申报条件:

①持合法执业资格证,经营12个月以上且目前正常运行的农村经济实体。②具有较强带动能力,安置带动5名(含)以上农村残疾人或其家属,保证每名安置带动人员年收入不低于6000元。安置带动方式包括:安置残疾人或其家属就业,依法与安置对象签订不低于1年的劳动合同,且1年内实际用工时间累计不低于6个月;安置残疾人或其家属临时用工,且签订用工协议;采取“基地+农户”模式,带动残疾人家庭发展种养殖业,并签订扶持协议书并有购销凭据;长期(1年以上)采购残疾人家庭提供的产品作为基地种植原料、肥料或养殖饲料等,并签订采购协议书或有付款凭据。

③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种养殖类须达到以下至少一种规模:种植面积100亩以上;养猪300头以上;养羊200只以上;养牛60头以上;养兔2000只以上;养禽5000羽以上;养蜂200箱以上;水产养殖面积20亩以上。同一法人种养混合的,各类实际规模所占该类要求规模的百分比相加要达到100%以上。或者投资规模在100万元以上的经济实体。

申报流程:申请扶持的机构或个人于每年5月10日前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申报。乡镇(街道)残联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

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安置残疾人就业补贴和奖励

政策内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可获得残疾人就业岗位补贴及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其中符合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条件的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不享受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奖励)。

申报条件:按时通过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年审并应缴尽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申报流程:申请扶持的机构或个人于每年5月10日前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申报。乡镇(街道)残联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

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

政策内容:安置精神、智力、重度肢体残疾人的独立法人单位,可获得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补贴。

申报条件:①持合法执业资格证,经营12个月以上且目前正常运行的独立法人单位。根据组织形式不同,可以是依法在工商、民政等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注册,也可以是独立法人单位附设机构(以工农疗、庇护工场或车间等形式存在)。

②安置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三类残疾人不少于5人。多重残疾人需含有以上三类其中一类残疾。③具有相对稳定的劳动生产项目,且至少已开展劳动生产6个月以上。④与安置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签订了不低于6个月的劳动合同或相关协议,其中,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应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⑤残疾人日工作时间不少于3小时或者周工作时间不少于15小时。⑥签订劳动协议的,残疾人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1/4。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⑦应具有适合残疾人工作、生活的无障碍环境,具备较为完善的劳动安全保护措施。⑧配备专门服务人员或指导老师。安置精神残疾人的,需安排有专(兼)职精神科或相关业务能力的医生进行管理。

申报流程:申请扶持的机构或个人于每年5月10日前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申报。乡镇(街道)残联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

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具有剑河县户籍或连续居住2年以上且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并在县内创业的残疾人,可获得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

申报条件:①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②具有剑河县户籍或连续居住2年以上且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③残疾人本人或配偶创办并取得合法执业资格证,有固定经营场所,并正常运营1年以上,或农村残疾人家庭创办种养殖基地并具有一定规模(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申报流程:申请扶持的机构或个人于每年5月10日前向经营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残联申报。乡镇(街道)残联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

残疾人“阳光助残·贷动成长”就业创业贷款贴息项目

政策内容1:项目贷款贴息,项目贷款贴息主要支持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和农村残疾人产业发展基地。2:到户贷款贴息,到户贷款贴息主要支持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农村残疾人创业户。

申报条件: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需办理合法执业资格证,正常经营1年以上,安置5人以上残疾人就业,并依法与安置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安置残疾职工实际在岗工作,按月向安置的每名残疾职工实际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为残疾人缴纳了国家规定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等社会保险。②农村残疾人乡村振兴产业基地,需办理合法执业资格证,正常经营1年以上,安置或带动5人以上残疾人劳动增收。安置残疾人就业的,应依法与安置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1年内实际用工时间累计不低于6个月;临时用工的,应与用工残疾人签订用工协议或合同;带动残疾人就业的,要签订扶持协议、采购协议或有付款凭据。安置带动残疾人人均年收入不得低于6000元。

申报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经济实体和个人,申报残疾人“阳光助残·贷动成长”就业创业贷款贴息需向当地乡(镇)残联提交以下资料:《申请表》,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贷款合同原件、复印件;贷款首次还款和申报前一次还款凭据原件、复印件。项目贷款还需根据扶持方式提供如下资料:合法执业资格证、安置残疾职工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协议、工资册或付款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阳光助残·贷动成长”就业创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承诺书。符合申报条件的经济实体和个人于每年5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当地乡镇(残联)。

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政策内容:对县内0-8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残疾类别的残疾儿童进行康复训练补助,训练补助每人每年1.2万元、1.832万元等;手术矫治1.5万元。

申报流程: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定点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级残联书面申请康复救助,并填写《黔东南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核表》。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政策内容:对有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的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实施补助,补助标准:中央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补助标准1500元/年、3500/年等,五年内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流程:残疾人须本人向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填写《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申请、审批表》,并附身份证、残疾人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残疾人专职委员待遇

政策内容:对选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发放补助,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助标准为一类地区和二类地区,一类地区每个乡镇(街道)按每年1000元标准补助,二类地区乡镇(街道)按每年1400元标准补助。

补助对象:一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二是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三是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四是乡镇(街道)残联和社区残协专职委员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村残协专职委员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五是在胜任工作的前提下,优先选聘残疾人或残疾人亲友担任专职委员。

申报流程:由省级审批。由市、州、地残联提出申请,省残联收到市(州、地)的请示后,依据平时工作复查与抽查情况,并依据本方案第二条所列资格条件和第三条所列资格取消条件进行审核。达到第二条所列条件,无第三条所列条件的县(市、区、特区)给予专职委员工作补助,并以正式批复方式回复市(州、地)残联。

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残疾评定补贴

政策内容:残疾人评定补贴是发给当年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本人。如果当年人数不足,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补贴对象扩展到上一年度进行残疾评定并办理残疾人证且未发放补贴的困难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的界定是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中央财政彩票公益金的参考补贴标准为平均每人150元。各地残联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本地实际,在摸清不同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残疾评定费用情况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分类分级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不得高于评残实际支出,提高补贴标准与现实情况的相符性,保障政策实施的公平性。

补贴对象:一是纳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二是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三是经认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倍左右的低收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四是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

申报流程:在残疾人自愿的前提下,向县级残联主动申请,由县级残联组织认定并收集相关信息证明组织实施。

残疾人证办理流程

流程申请人(或监护人)填写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和扶送申请人到县人民医院或县民族中医院开展残疾等级鉴定。

流程将医院填写好的鉴定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未来城)残联服务窗口给予办证。

需要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1份;

    申请人近期三张两寸白底证件照;如医院评定为一二级重度残疾人还需提供社保卡或一折通复印件(如社保卡一折通开户人不是申请人本人,需出具开户人与申请人的关系证明与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