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阿莎街道强化落实“文明积分制”推动和美城乡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街道开展《和美城乡“五项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街道乡村“合约治理”促进乡村文明风尚提升,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推动全街道村(居)民文明素质提升,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把“城乡居民文明积分制”作为推动全街道开展和美城乡“五项提升工程”的重要抓手和作为落实文明城市创建、文明风尚提升和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载体,促进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养成,扎实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村级公共事务,凸显人民群众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将纷繁复杂的村级事务标准化、具象化,让乡村治理工作可量化、有抓手,将农村基层治理由“村里事”变成“家家事”,由“任务命令”转为“激励引导”,提升乡村治理的精细化、科学化、透明化和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要求
在结合《仰阿莎街道推进“城乡居民文明积分制”方案》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村(社区)现有积分制长效运行机制,将乡村治理与发展产业、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保护生态环境、移风易俗等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有机结合,不断深化“扛旗争星”积分管理模式,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三、实施范围对象
文明积分制管理对象为街道辖区所有家庭及居民。
四、方法步骤
(一)制定村级文明积分方案。
各村(社区)可在2023年本村制定的文明积分制方案基础上进行完善,将农村环境整治、移风易俗、志愿服务、环境保护、突出贡献等方面综合纳入积分治理。每户基础分100分,按照积分细化标准,科学合理制定积分制管理正面和负面清单。设置正面清单为加分项,负面清单为减分项。家庭成员有违法犯罪的直接退出文明积分范围。具体加减分标准参考《城乡居民文明积分细化标准表》(见附件),各村(社区)可根据自身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完善。积分年底不清零,次年可累积积分。
(二)积分登记与管理。
各村(社区)“两委”具体负责实施积分制度,并明确专人登记农户积分。文明积分以户或以个人为单位,登记由个人自愿每月申报或由村(社区)“两委”对照《剑河县城乡居民文明积分标准表》(附件1)核实后填写《仰阿莎街道城乡居民文明积分制登记表》(附件2)进行登记,每季度经村、社区审核后在政务(村务)公开栏对《仰阿莎街道城乡居民文明积分制公示表》(附件3)进行公布。有条件的村(社区),还可以通过发放积分本、积分票、积分卡等形式进行积分双向登记管理,提高群众参与积极性。
(三)积分结果运用
1.积分兑换。各村(社区)可结合自身实际,选择辖区内商店超市等市场经营机构或者建设村级“积分超市”作为文明积分奖励点,通过设置奖品积分兑换阈值,城乡居民可随时凭借积分凭证选择兑换相应的奖品。也可通过定期(原则上至少一季度一次)开展积分评比,通过积分评比排名来进行奖励。
2.先进评选。村(社区)“两委”每年年终对积分情况进行总结评定,城乡居民全年累计在册积分在全村(社区)排名靠前的,街道、村(社区)予以通报表扬并奖励。街道按照分值评定“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星级文明户,并在村民门口张贴相应“星级文明户”标识。街道对文明积分综合排位情况取前10名予以奖励。文明积分作为县级或县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家庭”“身边好人”“道德模范”“优秀志愿者”“新时代好少年”等评选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强化经费保障
各村(社区)要积极向上级部门和帮扶单位赞助等方式筹措资金,支持“文明积分制”建设,确保“文明积分”持续推进。要充分用好、用活各级帮扶资金、村运转经费、第一书记办公经费、村集体经济收入等,强化多渠道“文明积分制”经费保障,设立文明积分制专项资金,并召开群众大会获得群众支持,坚持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积分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