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5-260192 | 成文日期 | 2025-02-27 |
文号 | 发布时间 | 2025-02-27 | |
发布机构 | 是否有效 | ||
名称 | 关于城区巡游出租车部分区域收费调整的通知 |
随着2024年9月一号桥的路网完善拉通,原城区去往江北岸的常用线路基本改走一号桥,绕行距离缩短,原收费标准不适用于该区域群众出行需求,现将城区巡游出租车部分区域收费调整如下:
以2023版收费标准为基础,优化调整行政中心广场(行政中心包括团结路、县府路、广场东西路)为中心至剑河1号小区、江北主题广场(含文化园样板房)、滨江花园小区、江北豪庭小区、第五中学1人5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至清江幸福里、江北旅游服务中心、城关五小、翰林苑1人6元/车次,每增加1 人加收1元;至思源社区(江北岸易地移民房小区)1人8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至温泉北大门1人8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至华润小镇1人12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至川洞村委会途径蒙古包农家乐附近一带1人8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至川洞村委会活动室(含附近一带)1人10 元/车次,每增加1人加收1元。如超过行政中心至未来城一带去往上述地点,增加1元/车次。
此方案调整后将不再区分走一号桥、彩虹桥路线,统一按以上标准进行收费。其余区域按2023版收费标准继续执行。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剑河县发展和改革局
剑河县交通运输局
剑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