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剑河县公安局太拥派出所接到辖区村民杨某报警,称与哥哥杨某某因土地问题发生纠纷,需要民警帮助。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理。
经民警了解,杨某家门口的一块田土是祖上遗留下来的,因杨某常年在外务工,其兄杨某某见该田土无人耕种,荒废可惜,便在未告知杨某的情况下在该田土耕种农作物。杨某务工回家后发现门口田土被杨某某耕种后,便告知杨某某该田土为自己所有,未经其允许不能擅自耕种。但其兄长认为该田土为祖上遗留,并非杨某一人所有,自己也有该田土的部分产权,因此在杨某外出务工后又继续在该田土上耕作。杨某在跟其兄长沟通无果后,无奈之下只得向太拥派出所民警求助。
为妥善解决该纠纷,太拥派出所联合太拥镇平安办、村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民警从家庭情感、兄弟情谊、村规民约等方面出发,对双方开展思想工作。经过近3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杨某答应将该田土划出三分之一面积赠予杨某某耕种,并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到现场对田土耕种面积划定界线。至此,该起田地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兄弟俩握手言和,重归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