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组织保障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在剑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外发布的交通运输信息。以公开交通信息为主,主要公开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包括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交通专项规划,相关政策及政策解读,本部门的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办事依据。
第二条 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办理本局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条 公开的信息应当遵循“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章 信息采集
第四条 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发布、转载新闻信息应当依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上网发布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县交通运输局信息来源必须确保来自合法的、正规的渠道。
第六条 县交通运输信息的采集、维护、更新、报送,实行办公室负责制。
第七条 县交通运输局的信息采集、报送工作要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如人员有变动应及时报备。
第八条 县交通运输信息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分配的管理权限,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中国·贵州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云平台)在线上传信息。
第三章 信息审核
第九条 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对报送信息内容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报送的信息准确、安全。
第十条 县交通运输局发布信息严格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办理,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审核程序:
(一)拟发布的信息,由本局办公室审核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
(三)从其他媒体、组织转载的信息,由办公室审核把关,经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
(四)重大突发事件和敏感信息需要发布时,由局主要领导审核后,报政府分管交通运输领导审批后发布。
第十一条 县交通运输局信息审核内容包括:
(一)是否涉及秘密;
(二)是否符合国家大政方针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是否符合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
(四)是否会给其他单位、个人造成危害;
(五)是否有利于本区域的宣传和发展;
(六)当前对外发布是否适宜;
(七)是否属于敏感性问题;
(八)信息中的统计数据是否准确;
(九)其他一些需要根据情况把握的信息。
第四章 信息发布
第十二条 发布信息要按照规范流程进行,杜绝政治错误、内容差错、技术故障。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对本部门的信息发布工作进行把关,记录信息发布情况。
第十三条 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完善信息发布的内容清单,明确日常发布、定期发布和随时发布的类别、时限和主体,根据信息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选择信息发布途径和方式,把握好信息发布的基调、倾向、角度,突出重点,放大亮点,掌握分寸。按照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格式、方式、发布时限,做好信息的编制和加工,保证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
第五章 信息管理
第十六条 县交通运输局信息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建立规范的信息发布审核登记表和信息管理文档,由指定专人管理,做好信息发布情况的登记、备案工作。文档的登记、保管、借阅和销毁,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