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案件处理:一纸协议,终结33年恩怨

县林业局案件处理:一纸协议,终结33年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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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6日,剑河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高温下奋战数小时,成功调解一起长达33年之久的山林纠纷。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书写了生动注脚。

该起纠纷源于1992年,白俄村因砍伐木头与饶庆村产生山林土地权属纠纷。多年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化解,后因剑黎高速修建,再次激化矛盾。经过南寨镇多次调解,都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2025年7月,县林业局收到南寨镇来函,立即组织专业人员、南寨镇相关人员、当事人等共同开展核查与调解工作。先勘察后调解,以实际证明,以理论服人。调解会上,双方皆据理力争,情绪异常激动,甚至拍桌怒吼不愿调解。调处人员立即进行分散安抚,既从乡亲和谐、长远相处的角度出发,让双方互相理解、互相包容,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物权保护及合同履行的相关规定为依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最终,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双方意见达成一致,该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这起山林纠纷的成功化解,不仅维护了村民的集体资产权益,促进了村民团结,也为深化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其他类事权属案件提供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