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剑河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06 11:0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州、县关于做好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现将剑河县卫生健康局202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核定时间点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剑河县卫生健康局联系(地址:剑河县革东镇仰阿莎东大道34号,邮编:556499,电话:0855—522137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卫生健康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工作,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保障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县卫生健康局认真对照《条例》第20条和21条,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主要公布内部机构设置和相关工作职能以及惠民便民政策,对政务动态、机构设置、机构简介、就医流程、救助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医疗卫生服务及办事指南、项目采购、招标结果等进行挂网公布,所公布的内容均为非涉密内容,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系统的宣传度和透明度。2024年,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先后在政府网站公开卫生健康信息122条,其中领导之窗7条,机构设置1条,法定主动公开2条,政策文件5条,工作动态91条,权责清单2条,疾病防控1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县卫生健康局认真对照《条例》,全面进行梳理,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明确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主体、信息更新时间、公开渠道、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清单化、标准化、规范化。严格对拟公开发布的信息、文件等进行“三审三校”,确保公开信息正确无误。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有涉密标识或未明确标识,但属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及个人隐私的相关内容一律不予公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依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目前,县卫生健康局所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通过公示栏、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卫生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五)监督保障。县卫生健康局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程把关,各科室负责人审核、经办人具体承办的管理责任体系,较好地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负责人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2024年度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群众愿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不能充分体现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实质性问题,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二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与新《条例》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要强化;四是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和解读质量不够丰富。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按照考核指标内容,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二是紧随形势要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为依法行政、透明行政、高效廉洁行政的有力推手,及时研究学习新的政策法规,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政策理论水平,正确指导实践工作。三是加强信息报送。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做法,以总结促提升,积极主动报送交流信息,主动与县政务公开办对接,加大工作汇报、沟通力度。四是针对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加强工作研究和经验总结,不断完善办理程序和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依法依规满足群众的各类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4,本单位未向申请对象收取信息处理费。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