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龙朝灯
职务: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分工
主持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商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自管行业“打非治违”等工作。参与相关部门专项检查活动;联系工信商务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观么镇、敏洞乡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自然灾害防治工作。
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信访维稳、生态环境保护的“一岗双责”。
龙朝灯同志,男,侗族,1985年9月出生,贵州省天柱县人,2009年4月参加工作,2013年11月入党,大学本科学历,现任贵州省剑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