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单位破产后再就业的,视用人单位性质,人事档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相关管理规定,转至用人单位保管,或转至户籍所在地、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暂未就业的,可转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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