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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2019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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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内容:剑河县2019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访谈时间:2019年10月25日

访谈地点:剑河县民政局

访谈对象:剑河县民政局局长潘俊

主持人:您好!潘局长。请您介绍一下我县2019年以来民政保障兜底工作开展情况?

潘俊:2019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超前安排,认真谋划,积极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兜住民生底线

1.扎实开展低保年度核查和提标工作,精准识别低保对象。一是结合县情,稳步提标。2019年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由3876元/年调整为4080元/年,增长5.61%。城市低保标准由570元/月调整为590元/月,增长3.51%,坚持以收入核查为核心,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县乡抽查为基本保障,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为补充的低保对象认定机制,组织民政、扶贫部门对低保对象和贫困人口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把关,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退尽退”,全面完成城乡低保年度核查提标工作,按照新标准发放低保资金。目前全县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959户1786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8326户23068人,全年累计发放城市低保金861.3万元,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6710万元,发放农村低保季节性缺粮200吨。二是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照省州统一安排,为我县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价格补贴166万元(其中:为640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2023名城市低保对象按照83元/人的标准发放共计221029元,为29980名农村低保对象按照48元/人的标准发放共计1439040元)。三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施动态管理,实现精准救助。加强与扶贫系统数据的比对工作,及时发现需要兜底保障贫困对象并及时纳入低保保障。同时不断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体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强化开展核对业务,及时调整救助措施,确保申请救助对象公正高效认定,达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2.认真做好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对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的特殊性、暂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给予救助。2019年以来累计临时救助困难群众956户3919人,发放救助资金224.3万元;为636户2853人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户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资金429.95万。

3.持续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救助水平。全面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办法,特困人员救助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困人员生活救助标准由855元/月提高到885元/月,并根据失能情况明确专人护理,签订护理协议,发放护理补贴。目前全县共有特困供养人员540 户570人(集中供养60人,分散供养510人),2019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672万元。

4.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制。扎实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提标和按时发放工作。从2019年1月起,分散供养孤儿生活费由2018年的800元/人/月提高到2019年的10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1300元/人/月提高到1500元/人/月,全年为565户805人孤儿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资金82.3万元。

5.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托养补助发放工作。按照一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1460元;二级残疾人每人每年补贴480元的标准,2019年为一级残疾177人,发放补贴资金109.4万元;为二级残疾1684人,发放补贴资金78.3万元。

主持人:您认为当前我县民政兜底工作存在哪些困难和存在困难的原因?

潘俊:当前我县民政兜底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1.家庭人均纯收入核对难。主要原因是:一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在核对操作中,由于项目多,计算繁琐,难以精准确定;二是核对手段较单一,目前只能通过乡镇入村入户核查,导致财产难以准确查证。

2.乡镇民政工作力量薄弱,人员变动频繁,工作经常缺位断档。主要原因是:一是乡镇工作任务重,部分乡镇民政干部抽调从事其他工作,导致从事民政工作人员精力不足。二是我县乡镇生活环境差,难以留住干部,导致乡镇民政干部变动频繁,干部工作业务不熟。

3.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率不高。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县社会福利机构档次低,不能满足特困供养对象需求。二是我县社会福利机构服务专业人员缺乏,由于护理工作辛苦,收入不高,加之受传统世俗观念影响,很多人认为服侍老人又脏又累,是低人一等的工作,导致护理人员不足,护理人员难招。三是我县部分特困供养对象家属思想保守,想管理使用其财产,不愿意送到福利机构供养。四是部分特困供养对象性格古怪,不愿群居,不愿到福利机构集中供养。

4.社会救助资金缺口较大。经我局测算,一是我县易地移民搬迁群众农低保转为城市低保后,发放低保标准增加,因此尚欠低保资金240万元。二是我县易地移民搬迁4204户18130人,已发放易地移民搬迁一次性临时救助5批4735人710.25万元,现临时救助仅结余274.42万元,尚缺临时救助资金1734.83万元。

主持人:对下一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有什么打算?

潘俊:一是高度重视,将兜底脱贫工作纳入大扶贫调度事项,高位推动。扎实抓好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落实,加强调度,强化兜底保障措施。二是扎实开展“双清双入双退”工作,确保对象认定精准。要指导乡镇做好信息比对,建立“两本台账”,乡镇整合人力资源,充分利用驻村第一书记、包村干部、村干部、网格员等人员力量开展复核,确保符合条件的未脱贫户及时纳入农村低保,不能纳入的注明原因;低保户未纳入建档立卡的注明原因,收集不纳入的佐证材料,消除漏评风险;加大对返贫户、因灾因病因学致贫的困难户的排查力度,做好主动发现救助工作。三是扎实开展政策落实不到位专项治理。乡镇社会事务办做好业务指导,以村为单位,对现有保障对象开展“保人不保户”的排查,对特殊困难对象按规定增发10-30%的补助金。做到“应保尽保、按户施保、按标施保、分类施保”。四是做好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未纳入扶贫建档立卡的库外处理。扶贫系统确实不能纳入的,则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全面落实分散供养失能半失能照料护理政策。五是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保障相关工作。主动加强部门沟通,开展比对,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救助资金的发放工作;加快易地扶贫农村低保转城市低保的进度;主动与就业部门对接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按政策做好低保、临时救助等工作。围绕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体系,大力推进安置点社区建设,及时有序选举产生社区居委会人员组成,建立社区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协商议事会议制度,制定完善居民公约,建立健全居民自治机制;六是足额预算城乡低保县级匹配资金,并确保实际匹配到位,确保资金有保障。七是加强民政民生资金发放工作的调度。要紧盯资金发放流程和环节,对发现发放不成功的对象及时将发放失败原因返给各乡镇(街道)核实更正。各乡镇(街道)对县级反馈的发放失败对象,按照失败的原因,照单销号,核实正确信息后反馈到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提供给县信用社进行二次发放。

主持人:感谢潘局长在百忙之中参与我们的“在线访谈”节目,解答了我县今年社会救助兜底工作方面的问题。相信通过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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