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全县脱贫劳动力(含脱贫不稳定户劳动力、边缘易致贫户劳动力、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同时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截至申报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日,年龄在16周岁以上,有就业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脱贫劳动力。
(二)截至申报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日,已在贵州省以外其他省份连续稳定务工达3个月以上。
(三)本年度未申请享受过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个人银行卡直接发放到人。
三、补助标准:500元/人·年
四、申报补助所需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双面打印)。
(二)外出务工就业证明材料(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即可)
1、用工单位(企业)出具3个月以上的务工证明(附件2-1)。
2、劳动合同。
3、工资发放明细或个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
4、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单位参保信息。
5、对打临工或从事家政服务等无固定务工单位确实无法提供务工证明的,申请人提供从事务工就业的佐证图片(如工地劳动图片、家政服务图片等),经户籍所在地的村(居、社区)核准后出具从事临工人员务工证明(附件2-2)。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四)收款人账户信息:①申领人本人在贵州省内办理的社保卡复印件(不限银行,必须激活金融功能);②如果没有贵州省社保卡的,将通过一卡通账号进行发放补助,需提供一卡通存折复印件(正反面)、一卡通开户名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注明与申领人的关系。
五、详情咨询
(一)请符合申领补助条件的对象,及时向所在村(居、社区)居民委员会或帮扶干部联系。
(二)相关附件材料模板点击附件下载或到村(居、社区)领取。
(三)咨询电话:剑河县就业局 0855-5227075
附件:
附件1:贵州省脱贫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表.xlsx
剑 河 县 乡 村 振 兴 局
剑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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