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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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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文秘、会务、政务公开及后勤服务工作。负责综合性报告的编写工作。负责普法工作、环保县志。负责本局干部职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单位人事工作。

2.负责指导和服务与行政许可或行政服务相关的工作。具体为服务指导企业和建设单位开展环评、三同时、竣工环保验收、应急预案编制报备、入河排污口设置及前期审查等工作。

3.负责本局政策法规工作。负责本县重点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工作及相关材料的上报。

4.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按规定依法督促县级各类开发建设规划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州颁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5.负责配合省、州开展长江经济带战略评价及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编制及审查工作。

6.负责牵头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的办理及回复工作。

7.负责指导服务开展全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

8.负责政府环保网站的管理及各个栏目信息内容的编写、更新、审核及发布工作。

9.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方案,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0.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及局领导的安排,抓好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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