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剑河县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重点任务,对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要求,多举措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一是规程指引,矢志遵循“总基调”。严格按照《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管理规程(试行)》和《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指标》要求,强化环境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对标创建指标,分条落实到有关责任部门,齐心协力共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是领导重视,科学谋划“路线图”。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统一部署,科学决策,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出台了《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和《剑河县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明确生态文明建设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
三是绿色发展,筑牢生态“压舱石”。坚定不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狠抓污染防治攻坚,严密防控生态环境风险。2022年县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5%。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县域主要河流地表水水质优良率100%;全县无劣V类水体;县城无黑臭水体。县城声功能区环境噪声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达标率100%。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达到76.6,森林覆盖率达到72.42%。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城镇污水处理率91.51%,城镇垃圾转运、污水处理全覆盖。
四是创新驱动,打造创建“强引擎”。今年是剑河县进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候选名单的“元年”,也是取得生态环境成效的“突围”之年,将始终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绿色发展”;推进生态乡村建设,提升社会“绿色福利”;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持生态“绿色优势”,打造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引擎”。今年以来,共开展帮扶企业14次,帮扶人员30人次,实质性解决企业面临的环境管理问题21个,开展环保志愿服务活动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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