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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黔东南州剑河县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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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目前我县正在参加第八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竞选,为进一步推进完善我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将于2024年3月开展2023年剑河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满意度网上问卷调查。为切实做好我县网上问卷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4年3月12日—28日。

二、参与对象

我县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职工人员,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等广大群众。

三、调查方式

通过“2023年黔东南州剑河县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调查问卷链接”参与调查,直接点击链接:https://www.wjx.cn/vm/OS8Kanq.aspx#,进入满意度调查问卷答题页面进行填答,或根据二维码扫码(附件1)进行填答。问卷采取不记名方式共13个调查项目,每个调查项目都必须填写。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文明建设满意度调查是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要内容,调查结果将作为我县参加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本辖区、本单位的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满意度网上问卷调查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广泛动员,强化宣传发动

各乡镇、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组织单位、乡镇(街道)、社区(村居)的干部职工及家属参与问卷调查,提升对问卷调查的满意度。各乡镇、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交流群等进行推广调查,吸引尽可能多的市民群众参与调查,确保参与人数达到辖区常住人口的1%以上。

(三)专人负责,积极推进落实

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是县委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工作内容,各乡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和动员工作,该项工作也将列入我县绩效考评指标考核。

各乡镇、各单位请确保调查问卷质量,做好问卷调查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要及时收集干部职工参与问卷调查的人数,于3月29日上午下班前把参与问卷调查的人数汇总发送至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邮箱:357412661@qq.com。

附件:1.2023年黔东南州剑河县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调查问卷二维码

      2.2023年剑河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满意度网上问卷调查信息汇总表

                                        剑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附件1:2023年黔东南州剑河县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调查问卷二维码

附件2:2023年剑河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满意度网上问卷调查信息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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