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提升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抓手”作用,以绿色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和《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年)》(剑府发〔2023〕9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牵头起草了《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1月18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357412661@qq.com
2.通讯地址:贵州省剑河县革东镇团结路5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855-5369390
4.传真:0855-5369390
5.登录剑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hx.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网上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附件:
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剑河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剑河分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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