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函〔2023〕58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3〕24号)精神和工作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剑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录》明确的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要在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如实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杜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履行法定程序而直接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由县司法局对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履行法定程序情况进行指导。
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承办单位共同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增、减《目录》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由承办单位按程序向县人民政府书面申请调整。
附件:剑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5日
附件:
剑河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
承办单位 |
决策时间 |
1 |
制定《剑河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5)》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农业农村局 |
2023年8月 |
2 |
《剑河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2023年8月 |
3 |
制定《剑河县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 |
2023年9月 |
4 |
剑河县深化殡葬改革提升殡仪服务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民政局 |
2023年12月 |
5 |
剑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3年12月 |
6 |
剑河县公交车路线调整优化方案 |
公共参与 专家讨论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12月 |
7 |
修订《剑河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
公共参与 专家讨论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交通运输局 |
2023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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