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府办函〔2024〕2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贵州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各承办单位要认真履职,按要求组织实施,并在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省司法厅要加强督促指导,将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三、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制定公布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州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限 |
1 |
制定《贵州省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五年行动方案(2024—2028年)》(暂定名)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2024年12月 |
2 |
制定《支持遵义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暂定名) |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发展改革委 |
2024年9月 |
3 |
制定《贵州省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发展改革委 |
2024年12月 |
4 |
制定《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措施》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科技厅 |
2024年12月 |
5 |
制定《贵州省科技金融服务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科技厅 |
2024年12月 |
6 |
制定实施“六六就业稳岗计划”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2024年8月 |
7 |
制定《贵州省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自然资源厅 |
2024年10月 |
8 |
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2024—2025年)》(暂定名)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农业农村厅 |
2024年8月 |
9 |
制定《贵州省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大数据局 |
2024年9月 |
10 |
制定《贵州省抢抓人工智能机遇发展壮大数字经济行动方案》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大数据局 |
2024年12月 |
11 |
修订《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4年12月 |
12 |
修订《贵州省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目录》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2024年12月 |
13 |
制定《关于推动疾病预防控制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暂定名) |
专家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
2024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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