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提复〔2023〕91号 签发人:杨胜朝
A
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答复
何银燕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特别是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一是成立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由县市场监管局和县教育科技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实行一月一调度;二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无证经营食品、流动食品小摊贩、流动食品车辆经营等行为,对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行为且对在检查和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的食品从重处罚,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三是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健康意识和维权意识。2023年2月以来,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我县未发现师生因食用校园及周边食品导致身体不适甚至中毒的现象。下步,将进一步加大联合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我县广大师生的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