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提复〔2023〕47号 签发人:杨胜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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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党敏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建立“企业接待日”制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全力推动企业发展,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2022年以来,县优化营商环境大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制定了《剑河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贵人服务日”实施方案》(剑营商领导小组字〔2022〕6号)《关于调整县级领导“贵人服务”活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2023-3)和《剑河县2023年“贵人服务”网格化包保企业实施方案》(2023-4)等文件,深入开展县四大班子主要领导接待服务企业活动,县级领导带头持续开展“贵人服务”企业活动,各包保单位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按月对新注册企业开展“网格化”包保服务活动,推动服务企业常态化、制度化,多形式、多渠道解决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今年1-5月,我县领导会见接待企业34次(家),全县为企业服务及解决问题40余件。6月,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启动“企业之家”,专门为企业提供服务、梳理收集和协调解决企业困难问题。下步我们将不断建立健全企业诉求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非常感谢您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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