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任〔2024〕2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余倩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
余倩同志挂职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挂职时间1年。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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