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任〔2025〕39号
县人民政府关于周贻兵等同志挂任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县人民政府决定:
周贻兵同志挂职任剑河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
李旭峰同志继续挂职任县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挂职时间延长至2026年10月。
以上同志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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